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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节

第(3/4)节
分。”孟总道:“这是当初我朋友贷款时,我签署的担保合同。”说着,孟总将一份合同递给了方轶。

    方轶看过一遍担保合同:“嗯,这保证合同约定的是人保,不是物保,合法性上没有问题,您现在的诉求是什么?说句大白话,您想达到什么样的结果?”

    “我就是想让您给看看,能不能拖延下时间,等到我朋友分到客户的破产财产后,我看看情况,然后再承担担保责任。”孟总道。

    “担保合同上约定的是连带责任担保,不是一般担保。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要等债务人无力偿还贷款后,才轮到保证人清偿债务。

    说的直白点,在一般担保的情况下,债权人即便追债也得先追您朋友,您朋友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后,才轮到您。有个先后顺序问题。

    但是连带责任则不涉及这个问题,债权人可以同时对您和您朋友主张债权,谁有钱,债权人就会执行谁。

    至于您说的拖延时间问题,从现在来看只能在程序上延长时间,也就是一审判决后,您上诉打二审,纯粹的利用法律规定的一审二审的诉讼程序拖延时间。但是最终法院是要出判决的,具体能拖延多久不好说。

    一般来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比较长,越是老厂子债务越多,破产清算的周期越长。如果纯走程序来拖延时间,恐怕无法达到您的要求。”方轶道。

    他明白,孟总实际上就是不想当冤大头,可事实上他确实给人家提供了担保,事情已经做下了,想不被牵扯是不可能的。

    “那是不是说,我这案子就没法弄了?我必须得还钱?”孟总有些不甘心。

    第135章真抠!

    “从法律上讲是这样的。我看您这份担保合同上只有您的签名,没有您爱人的签字,当时对方没有要求吗?还是后来又签过其他文件?”方轶手中拿着担保合同,问道。

    “嗨!这事当时办的比较急,我媳妇跟几个姐妹出国旅游去了,没在家,所以就没签成。”孟总道。

    “孟总,嫂子知道这事吗?”李书明插话道。

    “怎么可能,我当时给朋友提供担保是背着她做的,要是让她知道还不挠死我。”孟总煞有介事道。

    “嗯,我明白了。另外,我多问一句,您公司的股东是谁?”方轶问道。

    “公司股东是我父母,当年办营业执照时,我在系统内工作,不方便做股东,让我媳妇当股东吧,我又不放心,所以最后写的是我父母的名字,我媳妇负责经营管理。”孟总道。

    “嗯,担保合同上是您的签字,您是担保人,想抹掉您担保人的身份是不大可能的。”方轶道。

    “嗯,这个我认可。谁叫咱签字了呢。”孟总点头道。

    “但是,您签字,您爱人没有签字,这笔债务真追到您身上也是个人债务,不是家庭债务。”方轶道。

    “哦!您的意思是……”孟总似乎听出了点门道。

    “我可什么意思都没有,我只是就事论事,说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没有给您任何建议。”方轶急忙道。他可不想落一个协助逃避债务的名头。

    “我明白,您继续说。就当给我普法了。”孟总是个聪明人,自然明白方轶的意思。

    “从现有材料看,担保人是您个人,不是以家庭财产提供担保。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期间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债权人追债申请强制执行也只能执行您个人那部分财产,您爱人的那部分是不能执行的。

    也就是说您家庭的一半财产面临被执行的风险。当然这不包括您公司的股权,也就是说跟您公司没有关系,因为公司股东不是您。从法律上说公司跟您没有关系。”方轶说完喝了一口茶水,然后微笑着看向孟总,让他先消化下自己刚才说的话。

    “我还以为要执行我家里的全部财产呢,您这么一说我就明白了。”片刻后孟总的眉头稍微舒展了些。

    “现在债权人还没有起诉吧?”方轶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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