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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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拾好了一切的证据,陆令和马思裕表达了感谢。
马思臻在一旁充满了幽怨。
马思裕和陆令分开的时候,在弟弟旁边,给弟弟许诺了一句话。
马思臻听了这句话,眼前一亮,心情好了大半。
……
“陆哥,咱们回县城吗?”青山问道。
“不急,咱们回所一趟,把材料给燕雨他们传回去,咱们休息一下再回去。”陆令选择了摸鱼。
“好。”青山点了点头。
……
中午时分。
“恭喜恭喜,入d了,”东安县看守所里,一名脸上有纹身的汉子,扭动着身体,拿着一张文书,似乎非常高兴。(注,黑话,这意味着嫌疑人被逮捕。除此之外,“下队”代表离开看守所去了监狱。)
李乐乐的案子,刑拘只能有7天,但是检察院批准的逮捕,最多可以延长到7个月。
刑拘的标准比较低,之前有一个人指认他被李乐乐买通给孙国龙的中药下毒,基本上就可以刑拘。逮捕不一样,逮捕需要更有价值的证据。刑诉法里对此有诸多规定,不多赘述。
在《国家赔偿法》里,如果公安并非违法拘留,即便嫌疑人最终释放,也不需要进行国家赔偿。
但如果逮捕错了,那就需要国家赔偿。从这个角度上来说,逮捕真的比刑拘要困难很多。
李乐乐一直很自信,他觉得自己这次虽然被收押,但警察也拿他没办法,七天之后他就重新恢复自由了。也正因为这种态度,他压根就不会搭理自己号里的其他人。
在这里待着的,谁也别说自己牛逼,老实点、合群的能过得舒服一些。要么就是真有实力。
李乐乐按理说,也属于真有实力那种,但是他不屑表现,他就在等七天结束,这几天这个叼样子,不知道让多少人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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