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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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很多老师傅都喜欢把这些话放在前面,因为前期期望值低一点,后面不容易头疼。
但陆令做事,一般都是把期望值放在前面,不然提不起兴趣。
来医院核查这个东西并不难,把出生孩子姓名输入进去,直接就能核查出来。不到五分钟,县医院就给了结论:这证明并非我院开具。
因为陆令他们仅仅是拿了介绍信过来,所以医院也并不需要开具什么文书。
这种东西,如何判断是假的呢?
现阶段,找医院核查一下,没有,那就是假的,而在法律上,并非如此。
法律上,是派出所去医院申请医院的印章、印文等,带着前往司法鉴定机关,鉴定嫌疑人提供的文书为虚假材料。
陆令给王所打了个电话,把事情说清楚了。王所那边,那对夫妻还没有过来。
如果下午一直不来,派出所可能就要去抓了。这户口本身份证都是真的,想抓太容易了。
之所以让陆令二人去医院现场核查,也是为了执法记录仪录像,能够表明医院确实没有这个东西。这样一来,前期即便没有鉴定,立案也是很容易。
而当陆令二人回到派出所,那对夫妻已经在了。
这俩人统一口径,孩子确实不是自己的,是他们前一阵子在村口捡的。
村子叫孙庄村,男子叫何长海,女的叫孙红霞,今年都快40岁了,何长海算是入赘过来的。
入赘的时候,说好了,孩子跟孙红霞姓,但是十年过去了,孙红霞父母都去世了,他俩还是没有孩子。
这次,不知道什么原因,两个人“捡到的”孩子,上户口时,要跟着何长海姓。陆令听闻此事,分析这个孩子应该是何长海去想办法搞到的。
但陆令的希冀,直接在这里被打断了。
两口子说死了,孩子就是捡的,陆令也没什么好办法。
囚徒悖论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无用,这是十多年的夫妻,想孩子想疯了,不可能分开之后就能审出来。想把他俩的嘴巴撬开,是几乎不可能的。
简单地说,只能查证据。
派出所的人并不仅仅想追究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这一个事,更多的还是要查清孩子的来源。
然而,一口气核查了三四个小时,依然没有进展。
村里的人也都不知道孩子哪里来的,就是大概一个月前,突然之间,这一家就多了个孩子,据说是在村口捡的。
有人还去村口看了,还真的在那边看到了一些布条和棉花。
村委会让他去报备,他们说肯定去报备,然后就一直到今天。
除此之外,查了查这两口子的银行卡等信息,近一年也没有大额的取现。也没办法去查他们的资金流向。
王所带人在村里面问了不少人,要么不知道,要么说的和何长海、孙红霞一样。
本来大家都以为这个案子会有很不错的进展,但在这里就卡壳了。
这很不现实,农村是熟人社会,这种事村民都不知道咋回事?都不知道?
按理说,就以孙庄村为例,如果说村口有个孩子,被孙红霞抱着回家,路上起码也有四五个村民看到。尤其是小孩会哭的话,都能有不少小孩子爬墙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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