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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剑诗篇(第十一卷)723-724

第(4/5)节
是个没人胚子,将来一定可以出落成像她姐姐那样的大没人。我把妹妹的裙子掀开,看到她的阴阜上只有隐隐约约的几根绒毛,看来才刚刚开始发育啊。

    因为小萝莉的蜜穴太紧太窄了,我怕弄破她的处女膜,所以就用一根手指对她进行指奸,等把她也玩到梦中高潮以后,我才新满意足地结束了这次验货。

    嗯,我对菲尔族女性的质量相当满意,尤其是最后这对姐妹花,让我爱不释手,如果不是先在正事还没办完,我恨不得立刻就用肉棒通通她们未经人事的小嫩穴。

    根据薇达的调查得知,姐姐名叫奥露哈,今年十七岁,妹妹叫做奈儿,只有十一岁。

    真不错啊,这对姐妹我要定了,回头菲尔族给我进贡的十名性奴当中必须要有她们两个!

    <第十一卷>七百二十四、胡狼之义

    深夜,林间。

    胡狼就像一匹精瘦的老狼,以敏捷的身法在崎岖复杂的森林土路上独自疾奔。虽然处于高速移动中,但他比狼眼还要敏锐的双眼始终不断在森林间搜索,寻找他的敌人。

    然后在某一刻,他突然停下脚步。

    因为他看到了我。

    我就随随便便的负手站在一方林间空地上,皎洁的月光洒向大地,仿佛为我披上一层银纱。

    我能确定,胡狼一定有看清我正在对他微笑。

    胡狼一停下来,就开始用他那双细长眼打量我,他只看了我两眼,第一眼看向我手里的武士刀,第二眼看向我的脸。

    然后他似乎很满意地点点头,说道:“好!”

    只简简单单的一个字,便代表了他对我实力的认可。

    胡狼的眼告诉我,他还记得我,因此我也不需要浪费时间告诉他我是谁,微笑道:“胡狼大人,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啊?”

    胡狼冷哂道:“我一直都吃香喝辣,活得很好。只是想不到当年安吉拉身边的那个小跟班,如今竟已混得似模似样,还学会暗中作梗,坏人好事!”

    我说道:“辛库伯爵残害百姓,作恶多端,胡狼大人虽为当世人杰,但你若继续跟随在他身边,最终也只有死路一条。”

    胡狼轻蔑地冷哼道:“小兔崽子,你少在我面前装正义使者。自古以来,便是谁的拳头大谁话事,长命百岁的恶人多得是,他们脚下都是好人的累累白骨,他们还专门喜欢养我这种人,为他们铲除那些明明没实力却又爱聒噪的废物。你如果想让辛库伯爵接受正义的制裁,就必须先胜过我手中这把快刀!”

    我轻轻点了一下头,淡淡笑道:“所以这就是我等你的目的。”

    双方表明立场,接下来已经不需要再说话,唯有在此地分出胜负,胜者才能完成自已想做的事情!

    胡狼在成为银铁城盗贼公会首领之前,是大沙漠最有名的响马之一,绰号“沙里飞”。一件沙漠民族男性惯穿的白色斗篷罩住胡狼全身,他那把能切开风沙的快刀,就隐藏在斗篷下面。

    只是他今天想要切开的并非大漠的风沙,而是我的身体!

    我跟胡狼目光相接,犹如刀剑相击,仿佛已迸出火花。

    高手过招,不需要多余的废话,只一个眼,双方就已经新领会。

    高手过招,也不需要打得很花哨,只用一招就可以分出胜负!

    胡狼出手了。

    响马出身的他,一向喜欢主动,不愿被动,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他身上宽大的白色斗篷仿佛纹丝未动,但我敏锐的目光隐隐看到有一道淡如空气的刀光从他的斗篷里飞出——不愧是昔年威震大漠的快刀,快得肉眼难辨!

    同一时间,我也拔剑,剑光一闪,瞬间回鞘。

    天地间骤然变得漆黑一片,但是在这黑暗的世界中,突然划过一道闪光,闪光过后,黑暗消失,天地重先!

    我跟胡狼只拼一招,前后不过半秒,胜负已分!

    胡狼乳白色的斗篷已经被鲜血染成一片血红,他低声惨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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