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不算因的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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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的错误,反而母亲该负起一大责任。
因为如果当初母亲没有怀着跟有钱人结婚,就能得到用不完的金钱与势力,这般想法。甚至还后悔,认为当初不该如此。或许这个家就不会变成如此。
因为我想,父亲有没有结婚都没差……,或者该说是,跟谁结婚都没差。
所以,在父母亲向我坦白离婚之时,我选择了跟着父亲。妹妹则是因为年幼,需要爱与关怀,而选择了母亲。
但其实我也很自私。
毕竟,我跟着父亲的原因,绝大部分都是因为父亲的势力。
有了势力,要完成我的梦想──成为一位设计师。那是多么容易的一件事。
而后,我决定要跟着父亲后的两个星期,因为父亲工作的关係,而前往美国纽约。
我与父亲、管家,跟女僕,不知道要在美国待多久,才能回到台湾这片领土。大概会花个好几年的时间吧。
升学的话,早在毕业之前我就申请到了美国一间有名的艺术高中就读。
所以才无法于台湾就读,那间有「他」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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