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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我就快受不了了,更别提我妈和我姊的消息传播速度,我想不到隔天全社区我所有认识的人都会知道个一二,那景象我可真不敢想像,所以我决定要自己搬出去住,说不定改天还能拐个自己喜欢的人来暖床舒服一下,噢!那可真是这辈子最幸福的事!
我利用以前存的一些压岁钱和偶尔省吃俭用留下来的零用钱还有爸妈给我的生活费等,去学校附近租了一间没有很大的小公寓自己住,买了一个超大双人床快把房间挤满……
※※※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练习之后,我们的团队默契越来越好,虽然也是会有一些小摩擦,不过那也都是小事情,大家都搭在同一条船上目标也是相同的,捣乱了这些东西对谁都没有好处,更别谈还要让水母这个木头对他们另眼相看。
所以我们就选了一个风和日丽谁也不用上课的下午,到校园广场来举办第一次演唱会。
虽然我们这一团独独缺少了贝斯手,而我也有一人兼两用的打算,想说改天去学学贝斯的弹法,但我一把这想法告诉水母她马上就大力反对大投反对票,原因就是她想要我好好的把歌唱好做个尽责的主唱,不要再花时间学乐器,还说fir飞儿乐团也是只有三个人还不是照样红透半边天,原本我们是採取投票来决定我要不要另外去学贝斯,可是看到水母这样的反对,另外三个团员马上一边倒,只留下我举手赞同其他通通不同意。这还有没有主见阿我说!
于是我们就四个人,一个吉他手、键盘手、鼓手,再加上我来负责这次的演唱,水母也说想藉由这次的表演来吸引贝斯手的加入,说不定还会意外的组成『racticaljoke』的地下粉丝团,所以这次绝对不能搞砸了,要为我们的第一步立下美好的里程碑。
经过了一个月的讨论,我们决定选了四首歌一首安可曲来在今天演唱,虽然说都不是自创的,但我们也是费尽了心思来排练,希望能唱的有自己的风格style,吸引到一些人,人越多越好。
「嗨!大家好!」
调好了音量,也清了喉咙,确保自己在最加状态之下才敢发声,确认大家都准备好了,我拿起麦克风对着台下的人群大声问好。
一个乐团中,主唱是灵魂人物,主唱唱的不好即使乐手再怎么厉害也无济于事,好的主唱首先要有稳健的台风、舞台魅力,这样才能吸引到人群来观看,再来就是唱功、炒热气氛了,唱的难听、凸槌、走音,就算人长得再帅也是没有人要看的,我必须要谨遵这几点,千万不能犯太大的错,让人有了这个乐团不好的刻板印象。
「我们是『racticaljoke』,很高兴能在这里跟大家的第一次见面。」
问好的声音起起落落没有一致性,还有些就只是在一旁观看而已,玩手机的玩手机,聊天的聊天,但有总比没有好,虽然大部分的不是水母找来的就是来看她的,真正听到这个消息闻风赶来的少之又少,儘管是这样我还是很开心的。
「先来跟大家介绍我们的团圆吧!」
我夸张的往后方伸长手指向键盘手的位置,一一介绍起来。
「这位是阿伦,别看他这样,他可是弹keyboard的好手啊!solo个一小段来让大家识见识见吧!」
我笑容灿烂的向台前的观眾说着,说完之后阿伦就很华丽的弹了一小段我不知道的乐曲,之后他就朝着电子琴前面的麦克风说话。
「大家好,我叫黄翰伦叫我阿伦就好,但可不是车轮饼的轮喔!」
阿伦说完之后,台下一阵大笑,等大家笑完之后他才继续说下去。
「目前读的是资讯管理系三年级,如果有任何问题欢迎来『racticaljoke』问我,当然我是弹电子琴的,电子琴有问题或是想请教我一些指法那是绝对欢迎的啊!仰慕而来也可以喔!」
他大力的挥了挥手,才回到原本的位置上去,看到这我赶紧的介绍另一个团员。
「再来是我们的鼓手,最动感的阿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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