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解难
第(3/3)节
无息,攥磨人心的本事。
“正要寻你,你倒好,自己送上门来。”
翠宝退无可退,只得跌坐回圈椅里,笑盈盈赔笑脸,顺道指指紧闭的门。
“寻我是有什么事吗,崔大哥尽管吩咐,我愿效死力。婉儿一会就来,还是把门扇打开好些。”
一年不见,她长了些肉。
脸蛋粉嫩,眼睛明亮。
崔旭迫近,闻到她身上熟悉的草药香,暗自牙痒。
一年前,在凤阳,他奉命带人在城中搜捕采花贼,才有眉目,被她占先,她竟把人阉了,扭送到衙门前讨赏。
而后两件采花案,也无例外,被她占先,将犯人一刀阉了干净。
至于有多干净?
是不给留个核桃盘盘的地步。
手法利落,人却长得清秀,实难想象是她所为。
衙门不提倡动用私刑,只是案子涉及孤女,百姓愤恨,知县相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他把人找到,提点两句。
那夜,在凤阳青楼边上,她请他吃鸡汤馄饨做答谢。
盛夏满街灯火,不见蚊蚋。
闻着馄饨热气,看着她灯火下姣好容颜,耳后柳尖似的红色胎记,他的心嗡嗡乱叫,像无数蚊蚋在飞。
年过二十,还未娶妻,老树开花大姑娘上轿,头一回。
等他表明心意,表明家境。
一颗真心掏给她。
对方竟道:“这事好说,崔大哥,你若肯做我的狗儿,我就答应嫁给你。”
“做狗?”
他锁眉。
她肃然,说自己天生怪癖,一直没成亲,只因为她喜欢郎婿扮作狗儿,尤其在夫妻敦伦时,不许说话,只许汪汪叫唤。
崔旭嘴角抽了抽。
一道好天雷。
把他劈个正着。
从头焦到尾。
七尺男儿大丈夫,给妻做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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