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驀然回首— 今昔非比
第(5/5)节
是被包养(lt=咦!?),现在则是想过当个业馀作家何尝不可?以前都觉得怎么作怎么作都是正义,是好的事情,可是现在大多觉得那是屁。
其实之前有个女大生拾金之后跟老妇要求那三成,以前可能会觉的女大生好过份,但是现在我觉的女大生是对的!很多点可以支持女大生为何是对的:1这么多钱老妇为什么不收好?2家贫哪来的一百多万?有多少家庭拿不出一百多万甚至是借来的週转金都拿不出来耶!我家就拿不出来,但是我们家都不喊穷了,老妇何穷乎?我承认这一点比较偏激一点,有可能那是拿来还债的积蓄等等。那最重要的是第三点,如果没有三成条款,你失去的是一百多万,不是只有那三十多万你知道吗?三成条款是为了鼓励人拾金不灭,其实大可以吞掉那一百多万,搞不好捡到的人比你穷啊!以上三点可以看出来,人的现实。其实我是支持三成条款的,以前可能会觉得拾金不灭是应该,现在觉得拾金不灭很伟大,同理心这种东西会在成长的时候慢慢被抹灭掉,不知道是何种社会模式造就成这种结果,唯一适用各种异样的是-达尔文物竞天择说,最后好人通通都会被淘汰,坏人会当道,或是好人会被sh成坏人,超我会被唾弃,大概就是这样。
题外话,我支持死刑,希望台湾刑法、民法、行政罚法加重,台湾的罪刑都太轻了。
好多好多想法都随着时间一点一滴的改变,但是改变常常太过细微,平常都不会发现,等到回头看过去在作什么时才发现,为什么我的观念变了那么多?而且是什么时后变的?为什么我都不知道?
有时候变得太过快速或是变化太大会让人惶恐,可是这样的改变也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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