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丑时之女 之七》未能抓住的手
第(6/6)节
─
「因为这是我所想要的纪念。」
无论别人说什么,说我有多傻,花这笔钱去出书。
是的,我承认我是亏本的,但至少我很开心。
我出书不是为了赚钱,我写文也不是为了拿钱,根本也是拿自己少之又少的空间时间去做这些事情。
我所做的一切,只是想要满足自己,满足身边一些喜欢看书的人。
无论你或谁喜不喜欢这本书,我只是想说
一个人的努力,我不认为该用表面所看到的去评断,我写书到现在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至少我都是用心尽力了。
有时候累了,烦了还是觉得必须坚持因为这对我是责任。
所以,我是真的不喜欢听到──「出书干麻?」这种话了,谢谢q_q“
第(6/6)节
推荐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