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手怪的漫长旅途 第二卷 北伐倾岳(24)
第(3/7)节
里留斯不再犹豫,下达了直扑大方阵的命令。
见路穆的步兵直扑向己方步兵方阵,竟然有些韦德骑兵试图掉转过头支援。
这坚定了所有人的想法:主母一定是想拖时间整幺蛾子!右翼的达尼契斯军团靠着路穆人常备的八腕尺长的长枪(一腕尺约46cm)轻易将赶来的韦德骑兵挡在了外面,后排的轻步兵则拉开弓开始射箭。
步弓的磅数本来就高,路穆人用的还是铁质锥形箭头,韦德人的硬皮甲和锁子甲相比之下简直就是纸糊的一样,纷纷中箭落马。
只是用最基本的反骑兵战术,达尼契斯军团就成功击退了企图来援的韦德骑兵,反而让韦德人自乱了阵脚,原本就一团乱麻的骑兵战场越发混乱。
见敌人直扑自己,骑兵又拿刺猬一样的路穆方阵无能为力,韦德步兵们只能硬着头皮迎上来。
但在那之前,他们就先迎上了路穆人的标枪和箭矢。
两波齐射后,两军短兵相接,厮杀在一起。
这边金铁交鸣,杀声震天时,骑兵们也是血战正酣。
路穆早就不流行单挑了,罗慕路斯阵前斩获敌将,为朱庇特献上贡品的荣耀,早已不再。
并非因为路穆人不复勇武,只是因为这样做不经济。
千金之子不坐垂堂,何况军官和将军呢?这样的人每死一个,都会让胜利的天平剧烈地摇晃。
更何况,打了六千年的仗,路穆人早就已经看透了。
即便有超自然力量的加持,个人的勇武依然是细枝末节。
传都不一定能凭一己之力独挡一军,何况传作为一国之底牌是不能随意出手的,净金就已经是极限。
这样的状况下,阵前单挑的浪漫哪比得上实实在在的胜利呢?四平八稳的路穆方阵才是战场上真正的答案。
哪怕是忒厄里,这样身负军团鹰旗加护的净金,不也要依赖拔岳者中队提供仪式的协助和炼魔的补充,才能折断笃里安山脉的一座山头么?可惜,那样稳重的路穆人,是当不了骑兵的。
现在在这里的,不是来自豪留和塔盾要塞北方的瑞特人,就是家乡在更东方,一生都要在马背上与幻兽搏杀的海德曼人。
路穆人不懂的浪漫,他们懂!现在战场的正中,就有两个人在肆意地挥洒毁火。
骑乘长有硬质甲壳的异形战马,身披千钧重甲的山犀骑士肆意蹂躏着大地。
这个职业背后的祇早已灰飞烟火,连名讳也不曾留下,但祂宏伟的身躯和无上的蛮力却为路穆人所铭记,化为了这恐怖的钢铁巨兽。
另一边,肩挂兽皮的牧长子高举自己弯曲的手杖,无数翠绿的兽影浮现于他身边。
他是沐浴恩的贵血,是缇比斯最忠诚的子孙,承蒙先祖的恩泽,放牧一切草原与森林中的兽群。
浮汞全力施为的威势令所
有人畏惧,但这宛如话中英雄对决的华丽战斗,却又唤起了他们胸中的热血。
路穆人早已遗忘了何为单挑。
他们对这曾在四海大地都闪耀过光彩的古老仪式嗤之以鼻,比起依靠这野蛮的方式打击敌人的军心,明显是经验丰富的指挥官带领训练有素的军团正面击溃对方的阵型更稳妥有效。
最好的证据就是,已经有两千年不曾有路穆将军获得亲手斩获敌将的荣耀了。
但,这里是骑兵战场。
这里站着的都不是土生土长的路穆人,而是瑞特人,海德曼人,他们自幼与狂暴的自然斗智斗勇,成长后也保留着那份铭刻在骨髓里的狂野。
简单,直接,原始,畅快,单挑符合他们对暴力的所有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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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经受训练的军团骑兵还好,但其余人此时都已经红了眼,顾不上什么队列阵型,只是死死盯着自己认准的对手,各自为战。
新近组建的白云石军团也是如此,二百人的阵列已经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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