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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领主(06)

第(3/6)节
时,我们长枪兵有一个重要但不齿的任务:凡是躺在地上的敌军,都要确实地用长枪贯穿他的胸膛,保证他死亡。即使是受伤的敌军,我们也不留活口。

    这天又是战果悬殊的一场胜仗。一夜激战过后,我们歼灭了一万七千二百三十三人,损失了一百二十二人。我们将尸体一波一波地由军队护送,用马拖板车拉到国境,把它们一字整齐并排在二国的国境上。仅存的亚兰德军在视线内警戒着这个过程,我们将尸体全数运完之后就离去,他们才敢接近这些遗骸。

    我们并没有派使者跟对方交谈。我们把尸体运出并且排列在国境,相信已经将我们想要表达的讯息说清楚了。

    不要再觊觎我国领土,否则就会如同这些尸体一般。

    一万个士兵运送尸体非常有效率,中午,要塞内已经清除了所有的尸骸。我们杀敌的方式被誉为名誉的战斗方式,因为我们造成的都是刺伤,尤其攻击都是朝向胴体,不会像剑斧一样会把人一刀二断,敌人留的都是全尸,颜面无伤可辨识。但我们的殉国者就没这么好运。有些被战士砍断了手脚、脖子,需要把尸体拼凑起来。

    我们列队站在广场上,脚下敌人的血泊仍在,泰斯公爵先赞扬了我们的武勇,再赞扬这次的战功。

    「敌人已经没有能力再撼动这座要塞。各位,我泰斯.多米尔.拉克特.克泰尔.达斯洛.拉斯地蒙.戈尔果.洛桑,宣布凯旋!」

    于是,多米尔军来时五千人,回时五千人,生者带着死者,浩浩荡荡地回到多米尔城。

    接下来,经过了繁琐的仪式。我们赞扬了死者,赞扬了军功,泰斯公爵在北境与东境连续二场功,让人民对他的敬仰又更高了一层。泰斯公爵的军戎生涯已有五十余年,在我出生之前就是帝国的名将。而今天,人们相信泰斯公爵已从战功彪炳的将军升级为千古传诵的英雄而欢呼着。

    「你过来,布尔小子。」泰斯公爵召唤我,当我在他面前时,他改变了以往的称谓。「你愿意效忠我,还是皇帝?」他问。

    我对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搞蒙了。「效忠皇帝?」我试问。

    「你那领地法律的事情我听说了。在我们出征期间,你的农民到我这里来投诉了。他们没有搞懂,你的领地是由皇帝分封的。否则,他们就会到皇宫去投诉。听好。如果你效忠于我,那么,作为我的领臣,皇帝就不能管你。你那领地的法律怎么处理我说了算。你附庸的附庸不是你附庸,这就是帝国的规矩。你一旦效忠于我,你最大的阶级就是伯爵,如同我的儿子。而你若效忠皇帝,你最大的阶级可以跟我一样,公爵,甚至可以得到更大的领地,只要你有足够的功绩,你可以成为帝国的支柱。然而,若你要在领地里搞那些满足你下半身乐趣的各种事,皇帝最好不要知道。因为他是皇帝,他的一举一动全国都会知道。如果有一天皇帝必须治你的罪,他绝对不会袒护你。」

    如果我只能拥有小小的伯爵领,怎么杀皇帝?公爵,一定要公爵!

    「我想,我还是想要效忠皇帝。」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快点!「我想了一下。皇帝是我第一个效忠的对象,我不想改变我的忠诚。」

    「好。你要记得,你的领民在国内是自由民,他们可以因为对你不满而迁徙,但最终,你的粮税不会改变。如何让领民愿意在你的领地定居,这是你跟领民之间的事。政治,从来都不是为了执政者而立。」他说。

    「我对皇帝保荐你,升你为子爵。你将拥有一百个骑士。这样一来,你已经具备用武力来管理你的领地的能力。在城里休息一夜吧!明天我带你进宫。如果你精力旺盛,可以吩咐我的管家,管家会为你准备适合的女人。」泰斯公爵似笑非笑地说。

    「我知道了。」我跟他鞠躬,管家在公爵起居室旁等候着,领我去我的客房。

    我离开后,公爵突然对门口说:「你觉得他怎么样?」

    「他的野新很大。」从公爵的背后,起居室的屏风后面走出一人,竟然就是贾斯皇帝。

  
第(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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