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号受害者
第(3/8)节
起劲。
陈伯昱站在后面看,脸上没什么表情,他已经对我起了戒心。
就这样,我和郭元彬认识了,假使叫我写一篇叫做「如果我有时光机」的作文,我会花一千万字的篇幅申论「为什么我必须回到国中时代,给初遇郭元彬却没有逃走的自己一巴掌」。
大部分时间我还是对他感到很不耐烦的,所以关于这个主题,我应该可以侃侃而谈。
其实我是有机会和郭元彬擦身而过的,我是说,我只是餵个狗耶,我招谁惹谁了连做个爱心都要被瘟神缠上?本来我和郭元彬可以只是萍水相逢,可是噗噗,那可怜的噗噗有一天竟然受伤了。
看着他前脚上的血跡,我和元彬都很揪心。
我转了一圈,想知道附近有没有野狗。当然我不能确定谁是犯人,但是当时我真的很想痛揍点什么来发洩心中的不满。
「不能让牠继续在外面乱晃。」元彬说完,回头和伯昱讨论可不可以带牠回家。当时妈妈怀孕了,伯昱不希望她接触野狗。
就在元彬提议买个狗屋把噗噗安置在他们住家附近时,我出于衝动这么说了:「我带牠回家。」
「你家可以养狗?」元彬问。
我没有回答。
我想知道的是,到底有谁家里可以养小孩子从外面带回家的野狗?白痴都知道:没有。要养也要去抱刚出生的小狗或是买隻血统名贵的狗,要不,最少也要去领养。
「你总不能养活每一隻饿肚子的野狗吧?」「你如果这么做,只会让野狗更猖獗。」
相信我,各位当人家爹娘的,每一个小孩子都知道这些事,简直听烂了!但是当一个孩子想要帮助一隻小动物时,关心的真的不是任何政策或效率的问题,更和平不平等没有关係。
至少对我来说没有关係,因为我不是一个有崇高理想的人。
我绝对不会去参加拯救流浪狗的连署签名活动,平常我虽然滥情,但是很少用在弱势的一方身上,我也不会去提倡大家一定要关心动物的福利,事实上,我是一个做了善事还会被调侃「你也这么有爱心噢」的人。
是否要收手,在自己可以做点什么的时候让生命在我面前逝去,这才是我心中的危机,虽然我知道这种事对谁来说都不重要,甚至对平常的我来说也不重要。
我已经介入噗噗的世界了,我知道这世界很糟,但是这干噗噗什么事?我当时只希望这些糟糕的事不要干噗噗的事,至少噗噗不要被波及,我满脑子都是这个想法,所以我真的把牠带回家了。
老爸老妈照例在吵架。
小时候我总觉得大人吵架根本没有理由,大人会为了吵架而吵架。长大了一点以后,我是听出了些许可能是理由的理由,但是还是看不出必要性。大人的确是为了吵架而吵架的。
我以为老爸老妈专心吵架,或许会忽略家里多了一隻狗,但是很显然我想太多了,老妈和老爸吵不够,把矛头转到我身上来,噗噗被吵闹声吓到,跑出了家门。
我本来希望至少能保护一个比我悲惨千百倍的生物,噗噗跑走,瞬间让我有种被冷水泼醒的感觉。
乱象,蔓延的范围比我想像中广太多了,自己的力量却又比想像中小太多。
我应该伤心的,但是把噗噗放入我整个生活背景来看的话,他激起的涟漪其实还不够我皱个眉头。
我麻痺了,而就算噗噗和我之间有一点特别的回忆,我还是选择继续麻痺,要不然能怎样?
郭元彬以为我是个有爱心的女孩,他完全看错了,当他来问我噗噗的近况时,我很反感,随便掰了几句打发他。他以为噗噗在我这种人的照顾下会过幸福的日子,他完全是在幻想。
我一向讨厌那种活在童话气氛里的人,女的也就算了,郭元彬是个男人耶,他有天真的资格吗?
我从国中就知道他是个不折不扣的白痴,不过我懒得在口头上解释为什么我讨厌他、为什么我希望他离我远一点,所以后来我乾脆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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