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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生肉块双栖

第(3/4)节
讲谁,或许我不能否认这次的确是需要他的帮忙,不过搞得像我们警方无用武之地,负责当他的佣兵就够了。原来你的看法也跟我一样,基本上要破百货公司这起案件并不难,只是它仍让我心头不快。」

    这次则换这名很快抽完一根菸的大块头笑了几声:「我知道你跟白夜一向都是瑜亮情结,无论是过去在警局还是现在的关係,在我看来就像是两人的良性竞争,这样并没有什么不好,可别忘了你们都是在追寻同样的目标,就是早日将犯人逮捕到案,只不过那个男人比你随兴多了,你是警方的走狗,他是不受拘束,老是跟随自己心绪游走的猫,还有我大概知道你心头的不快到底是什么。」

    「不愧是学长,连心理学都用上了。」

    「不不不,不过是以过往的经验来说教罢了,并没有什么心理不心理。依我看到现在,除了剩下案情的细节仍未解套外,狡猾的兇手才是你们头痛的地方。无论是什么样困难到极点的案件,只要是人做出来的,一定就会有线索留下,这世界上的完全犯罪非常稀少,所以警察才能适时发挥他重要的功能,所以不管怎么样,随着时间流逝,手法、案情、动机总有一天会得到解答,既然如此还无法达到终点的事到底是什么?现在困扰着你的除了高芥诚的下落,另一点也跟他脱不了关係,如果一起案件没有兇手,那就像少了拼图一样不会完整,而现在你们对于兇手的下落跟如何找到他完全没一个方向,所以才会让你感到失落,因为解开谜团跟找寻兇手有时是没有关联的,这次的杀人鬼又是如此狡诈,任何一点细节都是你们不能放过的。」

    「相反来说,如果在谜团上无法得到答案,那就无法证明它跟兇手有关,现在其实跟白夜、坤隆他们虽然看起来像兵分多路,但其实也是朝各自的目的去找寻线索,三方分别从地点、心理还有我这边的案情进行。如果说,真能找到兇手下落,应该是前往缚肢村的坤隆他们可能性比较大,当然其中的危险性也最大,记得我之前告诉过你芥诚失踪后,这名杀人鬼曾出现在我们面前,带着向人延跟其母一起回到向家的事吧?」

    「我知道你的意思,比起偽装成刑警还可以用通缉令来预防,但芥诚手上的配枪此刻已成为他最佳的防身武器。这名兇手虽然狡猾但也不是善类,那一晚引发的伤者跟死者就足以证明他是寧可玉石俱焚的极端智慧型犯罪者,如今如果百货公司一案跟他又有关联的话,那就会加上一条所谓的『剧场型犯罪人格』。」

    「将犯罪当成一种艺术,乐于将之展现在眾人面前,却巧妙隐藏谜团于其中令人无法破解的智慧型犯罪者,同时胆大心细,往往会留在犯案现场或回到该处欣赏自己的『作品』,一切要求完美,跟警方斗智也是他所追求的理想犯罪之一,如此一来,也可以证明这名杀人鬼最后有回到百货公司的可能了。」

    「我想与其这样想,不如说他可能是最后离开的那一位。因为偽装成保全或者我们警方人员的这些假设基本上都可以去除,如何在案发现场临危不乱的离开,最好的方式就是在人群混乱的时刻,无论是挟持人质的抢劫案,还是爆炸事件,所以监视录像会是本次破案的主要关键。」

    「一开始就把可疑的行李箱摆在那附近,毫无疑问时间一久就会引起百货公司人员的怀疑,第一直觉会联想到是爆裂物的可能,就算里头装有什么,也不会有人动去开啟它的念头。就算真的有这种人存在,兇手只要在上头设下密码,对方不强制破坏的话,就不会发现一切不过是个幌子,前提是真的有人会提起胆子把它打开,其中还存在是否为客人遗失物件的风险。」

    魁梧的警官再次点燃一根香菸叼在嘴边,附和起对方提出的论点:「无论在哪里,这名人物是可以大摇大摆拖着行李箱走过大街、经过车站最后穿过人潮进到百货公司的置物柜前,接着就是麻烦的『放人』流程了。可以看出那名女性的状况惨不忍睹,不过倒是可以放心对方不会跑掉或尖叫,或许一开始就在对方身上套上平常用在模特儿人偶身上的不透明塑胶套,把她从头到脚整个包起,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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