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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节
崴了脚。

    几个冒着零星小雨在篮球场上玩球的学弟学妹,表情古怪的看着我。

    这样狼狈的出场,和我一向的正派形象有点相悖,但是这并不影响我此刻的心情,我友好地朝他们挥挥手,很自然的走到一边的单双杆区内。

    找了个还算干净的双杆,然后手一撑,脚一划,坐了上去。

    呵呵,阔别六年多的母校,我回来了!我终于回来了!为了忍住想振臂高呼的情绪,我从兜里掏出根烟来,悠悠然的抽了起来。

    我不得不感慨岁月如梭,几年前我还厌烦着这里的一切呢!糟糕的伙食,拥挤的寝室,最后一排永远吹不到风扇的课室。

    现在呈现在眼前的一切却令我感到亲切极了,尽管熟悉中又有着陌生,当年煤渣跑道已经换成了一层塑胶,原本空洞的球门已经多了一副灰白色的网,就连最熟悉的白底黑圈的篮板也上了百事可乐的广告。

    但是这片土地上,见证了我的成长。

    曾经多少个日日夜夜在这个篮球场上奔跑我已经记不清了,但是那些欢快的场景却依然历历呈现在眼前。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也像今天下着这般细细的毛毛雨。

    那是决赛的日子,彷佛又重临其境般的,我又听到了周围观众的欢呼。

    这一刻,我放弃了男人的骄傲,很痛快的抽噎起来。

    很久以前就认得罗伯特巴乔了,总觉得他离我的世界很远,但是那天,我觉得他就在我身边一样,或者说,我开始懂得他了。

    终场的哨声响起,很多人都哭了,我也哭了。

    高中三年,最遗憾的莫过于这场比赛,也许承载了太多人的期待,梦想的小舟,没有到达彼岸就沉了。

    有些事情,想忘也忘不了,会伴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清晰。

    曾经我嘲笑过那些不守诺言的家伙。

    现在我不得不嘲笑自己。

    因为我发过誓,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但是,我终究还是重新回到了这里,有些东西是回避不了的,就像是吃饭,你能不吃饭吗?这个比喻有点牵强,但多少是一个理由,我为自己找到回来的理由。

    比赛结束后,人群渐渐地散去,剩下的人依旧很多,都是『fans』。

    我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虚伪地安抚着队友。

    很突然的,一个人影扑进了我怀里,紧紧地抱住我,嚎啕大哭起来,她就是可儿。

    这一幕,让所有人吃惊,特别是从y市特意赶来看我比赛的女友。

    要知道,之前我们仅仅是打过几次照面而已,甚至连一句话都没说过。

    回想起这个率性的女孩,我不禁心里一痛,多少年了,我心中一直惦念她。

    这也是我发誓不再回来的原因。

    可是,我回来了,还回到了初识的地方,而且,就站在她曾经拥抱过我的地方。

    同样地下着小雨,而她呢?也许是做梦,也许是上天垂怜,当我看到那一道身影在向我缓缓走来时,我知道那不是梦。

    是不是这就叫无巧不成书呢?如果我那次没见到她,也许就真的不会有这篇文章了。

    淡黄色的呢质毛衣,搭配着深灰色的紧身牛仔裤,也许人长得漂亮,穿什么都好看吧,总之,她就像画中人一样的向我走来。

    「小可?」虽然我百分百的肯定是她,但是我还是用不太肯定的语气问道。

    「我现在叫ivy,你是不是不认识我了,这样的看人家!」她的笑容一如既往的妩媚。

    只是声音略带着沙哑的磁性,少了以前的清脆,是否人长大了,有些东西终会改变呢?可儿?ivy?「忘记谁也不敢忘记你啊!」我故作轻松的笑道。

    「呵呵,你还是一点没变啊,色眯眯的」小可的语气有点玩味,看着我的眼也充满了暧昧。

    我不习惯女人这么的直接,特别是现在的小可,染着红色的头发,微微歆合的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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