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无罪辩论(二)
第(2/2)节
,这场悲剧就不可能发生!
审判人(愤怒值80):原告,你是否有这种习惯,进门不敲门,喜欢破门而入?!
我:我……我……
审判人(愤怒值85):回答我的问题!
我:是……但是……那时情况危机……
师叔:正是因为情况危机,所以才要事事小心,讲文明!懂礼貌!懂不懂!
审判人(愤怒值95):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我已知晓!现在做出判决!
(5)判决
审判人:就林微雨状告陆荣导致李晚镜心智退化一案,现做出以下判定。
一、陆玄在救人中不够专心,精神恍惚。负一定责任。
二、陆荣在操作中存在失误,负一定责任。
叁、陆玄、陆荣的失误皆由林微雨破门而入引起,综上,林微雨负全部责任,陆玄、陆荣无罪。
我:等一下!!!
审判人(愤怒值100):书记,堵住她的嘴!
审判人:今日起,天星门应寻求解决之法,尽快恢复李晚镜的心智,使危害降至最小。林微雨需对被害者李晚镜依法做出补偿。
一、林微雨被判处挠脚底板叁日之刑罚。
二、林微雨负责找回李晚镜,并负责今后照看李晚镜之大小事宜。
叁、为弥补受害者精神损失,自今日起,林微雨不得拒绝受害者李晚镜之任何要求。
天地万物之灵进行监督,以儆效尤!
我:……
审判人:判决完毕,立即生效。如有异议,择日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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