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篇:一些人和一些事
第(7/8)节
他将湿掉的西服和衬衣脱下来,里面竟然是一件酷酷的短袖衫,他从带来的提包里拿出一件皮夹克,很潇洒的穿上,立刻从一个西装精致男变成了狂拽酷的摇滚男。
小姑娘好奇极了,一直盯着他看,正好迎上他深邃迷人的眼睛。
这便是两人第一次相遇。
后来,那个男人经常会骑着摩托车到学校门口等她放学。她激动极了,几乎当场就要飞扑进男人怀里,和他深情拥吻。
但人设不能塌,她还是会很克制的独自走上一段路,然后在某个无人注意的街角,突然被不知道躲在哪里的男人拽到一旁,然后坐上他摩托车的后座,一路电闪疾驰,狂奔在傍晚的霓虹里。
她终于认识了那个男人,知道他是一家很厉害的公司的高管。
但她觉得他很分裂,他的一半是西装革履的精致男,而他的另一半,是放荡不羁爱自由的浪子。
她一下子就对他着迷了。
她像是在茫茫大海中抓住了和她同频的鲸鱼,她自己又何尝不是这样?人前乖乖女,实际上是喜欢大叔喜欢得要命的性瘾少女,恋父狂。
于是,两个人相伴相依,一起走过了许多难挨的日子。少女将自己对父亲的迷恋告诉了他,她也从男人的嘴里知道了他的大哥,知道了他的大明星妻子,也知道了那个并不属于他的孩子。
所以,当方国兴后来找到她,让她在医院里接近方杰的时候,她毫不犹豫的答应了。甚至到了后来,当她鬼使神差般的和方杰跨过了情感和道德的边界,并逐渐沉迷于其中无法自拔的时候,方国兴同样没有任何迟疑的默许了她。
因为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喜欢自由奔放,不习惯被拘束,也不想被任何关系所限制和定义的女孩。方国兴喜欢并且着迷的,不正是她身上的这一点吗?
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阻止她喔?
享受纯粹的性爱,这又有什么不对喔?
5方国兴
自方国兴记事起,他就生活在一个动荡不安的状态里。
因为双亲离世,他终日跟着大他三岁的二哥,跟在大哥的后面,四处奔波。
大哥比他大了整整十岁,于他来讲,就像一个严父,实在没有什么同龄人的感觉。
大哥的控制欲很强,尤其是在他年轻的时候,几乎丝毫不加掩饰,直到后来才渐渐有所收敛。
他和二哥都是受害者。
二哥总是劝他,要听大哥的话。但年少轻狂的他刚好处在叛逆期,实在很难认同这一点,时常顶撞大哥。当然,每一次都是二哥替他解围。解围的方式也很简单,无非是替他挨上一顿胖揍,每次都被揍得鼻青脸肿,皮开肉绽。
因此,比起大哥,他更加认同二哥,不仅仅是因为年龄更相近,还因为他们同病相怜。
他很小的时候,大哥就带着他们兄弟俩投靠了赵家。他从小耳濡目染,经常看着大哥和那些黑道上的人来往,年幼的他不觉得那些人有什么不妥,反而觉得很酷。等到他渐渐长大,大哥早就已经金盆洗手,彻底摆脱了黑道的身份,他还觉得有些惋惜。刚好那几年大陆这边开始流行香港的古惑仔电影,他觉得好男儿就应该浪迹天涯,潇洒自在。
90年代,他才十几岁,有这样的想法也怪不得他。
二哥比他整整大三岁,他初中毕业的时候,二哥正好参加完高考。他眼睁睁看着二哥在大哥的安排下去学了无聊到死的财务管理,他下定决心绝不能受大哥的摆布,至少在这件事情上,他不想听大哥的。
他喜欢艺术,喜欢音乐和美术,勉强也喜欢文学,他向往诗和远方,却万万没想到,大哥因为他的文学功底,让他去学了法律。
他故意不念书,不想听大哥的安排,没想到早就被大哥拿准了命门,每当他不听话的时候,大哥就开始折磨二哥和二嫂,往死里折磨,有一次甚至用点燃的雪茄烟,当着他的面,扯开二嫂的上衣,烫在她的胸口上。
他亲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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