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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玩,这让我在对时下的动画片有了更多的了解的同时,也不得不学会了如何在短时间内做出一顿加餐。为了不让事情变得更复杂,我对孩子们的唯一要求是,不能让他们的o知道他们到我这里来玩的事情。
这天,前妻到我这里来找了我一次。我们婚姻关系的解除,还有一些文件需要签字。我们都很平静,都很理智。讽刺的是,前妻的气色不错,神态轻松,令当时气色晦暗的我相形见绌。难道那段婚姻,竟是我们两个的囚笼吗?
那天傍晚,我烤了一大盘鸡翅送到拉娜家里。拉娜还没有回来,我留了一张便条,装在信封里,叮嘱孩子们交给他们的妈妈。
便条上面只有一句话:
我相信爱情,但是,我不相信婚姻。
在我看来,爱情是基于相互的爱慕。所谓幕,意味着欣赏和佩服。而婚姻,247,柴米油盐,吃喝拉撒。没有人不打嗝,放屁,拉屎,更何况还有基于人性弱点的各种自私和计较,情绪和事业的高低起伏。有什么样伟大的闪光点,能够经得起这样的磨合喔?
就像人们常说的,爱情是盲目的,而婚姻是现实的。
当然,世上不乏长远的相互关心的婚姻,也有默契的相得益彰的夫妻。但是,这样的婚姻,好多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利益的共同体,很难说里面有多少欣赏和爱慕的成分,或者根本就是一种缺乏勇气的习惯而已。
最近又看到一句话,补充如下,据说出自《海兽之子》
世间的感情莫过于两种:
一种是相濡以沫,却厌倦到终老。
另一种是相忘于江湖,却怀念到哭泣。
理想的情况是,如果你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维持一种像邵逸夫与方逸华那样的关系,两个人既互为对方的爱人,又相互独立,保护了自己不愿意为外人道的一些私隐甚至是毛病。当然,这样难免还要忍受一些孤独。可是,谁能够保证,当有人在床的另一侧酣睡的时候,床的这一侧的你,不会仍然感到孤苦难眠喔?
那天晚上,我在家里坐卧不安,刻意让客厅里的灯一直亮着。很晚的时候,终于收到了一条短信,带着拉娜一贯的直率:
对不起,我并没有想要那么多,也许是女人本能的错吧。我愿意我们都是对方最好的朋友,甚至是非常好的炮友。
为了不至于引起不必要的联想,我这里要特别指出,短信里所谓的炮友,她说的是friendwithbe。
收到这条短信,我不再坐卧不安,但是并没有原来想象的那样高兴。
然后,又是连着两天的「无线电静默」。周五中午我发短信:晚上有空过来喝一杯?
应该是直到她快要下班的时间,我才收到了回信:好。
我买了一瓶对于我来说稍嫌奢侈的红酒,内心仍不敢肯定她一定会过来。
写到这里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些心虚,不知道我这样的是不是就属于那种所谓的不拒绝,不负责的渣男。而事情的奇妙之处就在于,我是或不是的标准,看起来完全取决于拉娜的态度。如果她也享受这种friendwithbe的关系,我们就ok,我就不是;反之,如果她的期望远不止这些,我就是。即使这两种情况下我们所作的都是完全一样的事情。这,就是传说中的「道德」吗?
另一方面,对于出去买春,我并没有心理负担。如果腰受伤了,可以花钱请人针灸,按摩。那么,鸡巴肿胀了,为什么不能请人舒缓一下喔?钱财两清,童叟无欺,何罪之有?有的宣传说卖淫产业会助长对妇女的剥削,可是,经常看到有报道说某个地方的某个黑社会组织垄断了某条运输线,或是某个产业,也没见就把这条运输线和这个产业取消掉呀!关键在于建立公正公平透明的规则吧。
又比如,上个世纪美国实行禁酒令时期,私酒泛滥,犯罪猖獗,而想要喝酒的人最后也都会想办法喝到。取消禁酒令了,私酒和与酒有关的犯罪反倒是几乎没有了。还有,酒对社会,对个人的危害和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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