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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唐朝破案 第24节

第(2/3)节
,拿出失踪人口簿,边翻边说:“四十岁以上的女人,已生育,失踪两个月以上的,唔,符合条件的还不少……”

    长安是百万级人口的超级城市,人口基数大,每年失踪者不在少数。

    欧阳意快速思考,道:“死者微胖,双臂发达,手心有茧,她不同于孙蔓从和她的伴侣,不是富贵人,应该是普通妇人,生前常常劳动;脚踝关节肿大,患足疾,不良于行;还有,头发脱落明显,牙龈发黑,她生前应该有慢性中毒的情况,但并不严重……”

    等等,为什么会慢性中毒?谁没病整天把毒药当饭吃?

    除了一些特殊工种的人……

    也不一定是像皮霜、鹤顶红之类的纯毒药,这年代炼药技术有限,许多草药自带副作用,正所谓是药三分毒……

    欧阳意:“她常年接触草药!?”

    沈静将失踪人口簿固定在一页,兴奋地喊:“找到了——郑敏,四十二岁,药铺老板!”

    沈静念着:“郑敏育有一女,早夭。她开药材铺,有尝百草的习惯,有时兴致来了,也亲自上山挖药材,彻夜未归是常事。但她一般离开不会超过三天,到第四天,铺子的伙计觉得不对劲,才来报案。”

    梁予信感叹:“神了,太神了,这么短时间内锁定死者身份!久姐姐真是厉害!”

    作者有话说:

    想和读者朋友打个商量,快入v了,能不能多留些评论呢,“哈哈哈”也行呀哈哈,球球给点反馈,喜欢就留评吧,谢谢啦~

    第14章

    欧阳意:“等等,郑敏是老板?”而不是老板娘?

    沈静:“对,十年前与丈夫和离,此后独立经营一家药材铺。我听说过郑老板大名,一个女人开店,万般难千般苦,不过这郑老板是个有魄力的,亲力亲为,成为西市最大的药商。我娘以前生病,我常去西市抓药。”

    沈静又说:“西市的人提起郑老板,可没一个不竖起大拇指。这郑老板,有大本事呢!”

    “前夫呢?”

    “我看看,哦,据伙计们说,前夫经常来纠缠她,去年病死了。唉哟,他娘的!”沈静一声吼,差点没把手里的簿子砸了,“这家伙打女人,不仅打老婆,还把女儿打死了!郑敏当即报了官!”

    欧阳意:“依律法,父杀女,不会有什么实质惩处。”

    沈静:“还好郑敏离开了垃圾。”

    顾枫轻语:“女强人啊。”

    可不就是强,幼女夭折,果断离异,人到中年,什么都没了,凭着一双手开天辟地,重新开始,披荆斩棘,终于闯出一番事业。

    多难,多厉害啊!

    哎,谁能料,她的人生在巅峰处戛然而止。

    欧阳意眸色微凝,“三起谋杀案系同一人所为,如果凶手皆因孙蔓从迁怒于另外二人,那就是私怨,孙蔓从一死,他就罢手。如果不是的话……”

    麻烦就大了。

    这样的危险人格,可能存在于茫茫人海的任何一个。

    梁予信也沉浸在复杂的案情里,眉头紧锁,自告奋勇地道:“阎罗临走前交代了,全力配合久姐姐筛查凶嫌。”

    “阎罗不在长安?”

    “去洛阳一段时间。”

    欧阳意不由想起夫君和李匡。

    巧,最近怎么大家都往洛阳跑?

    但转念一想,阎罗和狄仁杰那么熟,应该也是朝廷命官,听说这次帝后去洛阳不就带了百官前往,阎罗是其中一员也不足为奇。

    欧阳意对阎罗的身份并不纠结。

    世情复杂,自己不也一直隐姓埋名在疏议司么?

    女人当推官,本就超乎常理。

    为生者伸冤,让死者瞑目,相较之下,功名利禄又算什么?

    想开之后,她也理解阎罗对自身身份的隐瞒。

    他们是知己、同道中人。

    既如此,见不见面都一样。但——

    当然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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