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番外
第(2/6)节
么痛。
妈妈下班后,她本来想跟妈妈讲这件事,可妈妈一回到家就问弟弟今天在学校里过得怎么样,全然没有看见她手臂上的伤。
温芃也很害怕洗碗。
十岁那年洗碗不小心摔碎了盘子,被爸妈揪着耳朵骂了一晚上,此后每次洗碗都小心翼翼,生怕再摔碎一个碗或一个盘子。
一个碗也才四五块钱,温芃却因为这四五块钱,担惊受怕了整个童年。
她厌食最严重的时候,会在跟祝司年推碗的过程里把不小心把碗给砸到地上。
里头的粥全洒了出来,碗碎得七零八落,那声音让温芃想起童年,僵在原地生怕祝司年像她爸妈一样发火。
“吓到了?有被烫到吗?”祝司年难得焦急,蹲下身去看她的腿生怕粥或者碗的碎片伤到了她。
后来温芃才知道,祝家的东西都不便宜。
她砸碎的那个碗比她一个月工资还贵,她生气时摔碎的那个花瓶可以买下她当时工作的公司,这些祝司年从没跟她提过,他只在意她有没有因此受伤。
事实上祝司年并不是如此大方的人。
祝愿曾不小心把他收藏的花瓶给撞到碎了一地,第二天就收到了单子让她还钱并且赔他新的花瓶。
学音乐的能赚多少钱,祝愿含泪从小金库里掏钱,然后再也没去过祝司年和温芃的家。
-狗-
冉瑾其实不怎么爱说话,但跟元序在一起时却像是变了个人似的。
特别是当元序质疑她的解题方法时,她能花上五分钟来证明自己,势必要让他承认她是正确的才肯罢休。
刚认识的时候,冉瑾的话特别少。
除去上课的时候,她讲话基本不超过五个字。
元序曾吐槽她是犯中二病装酷,换来冉瑾懵懂的眼神。
她不知道什么叫中二病,头一回虚心向他求教。
于是,元序花了一个周末带她补完网球王子灌篮高手等热血日漫。
那是冉瑾第一次接触书籍以外的东西。
在最活泼好动的年纪里,冉瑾没有玩伴陪她聊天。她好像天生就没朋友,家里只有一柜子的书。
小时候的冉瑾就是靠着这些书消磨时光,倒不是她有多爱看书,是家里只有这些。
闲下来的时候,元序会打游戏会看电影会玩模型,就是不会学习。他脑子好,考试前随便做两套题也能拿到不错的成绩。
而冉瑾会在晚上坐在茶几前,有时是做题,有时是看书。
他拉着冉瑾打过游戏,本想着秀一下自己高超的技术,最后看着战绩只能沉默。
聪明的人做什么都行,冉瑾刚玩的时候不了解人物和游戏规则,玩了两把后就展现出了较强的游戏天赋。说不上carry全场,但也不拖后腿。
玩了两把觉得没意思,任凭元序怎么劝都不乐意陪他再玩,找了个洗澡的借口躲过去,换来一时的清静。
但冉瑾心里其实挺感谢元序的,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弥补了她很多的童年遗憾。
起码在未知晓真相前,元序是她晦暗人生里的一束光。
-因为我讨厌你-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简忆南不止一次问过江晏这个问题。
“我长得一般,家世普通,性格也不好。我懦弱,自私,永远都不会全心全意地去爱一个人。你现在能接受这些缺点毫无保留地爱我,十年二十年之后呢?你能保证对我的爱一如既往吗?”
承认缺点对简忆南来讲不是一件很难的事,这些缺点构成了一个真实的她,她接受这样的自己。
但是她有点害怕,怕从他口中听到“哪怕你一点可取之处也没有我也会喜欢你”“我知道你的缺点但是我还是爱你”之类的屁话。
他们在一起纠缠了五年,五年的时间对于人的一生来讲还是过于短暂。这五年里他可以包容所有的缺点,可爱意是会消磨的,会在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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