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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灰和穿书男主的修罗场
温诗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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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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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道:明日开始练字。
扶桑:
我这只造孽的爪子。
山中岁月须臾而过,扶桑还是喜欢偷穿鹤莲的衣服,只是衣摆不再长长的拖在身后,反而露出纤细劲瘦的脚踝。
他已经长成了十七岁的少年郎。
这日,他将那白袍披在身上,趴在桌子上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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