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凶猛_41
第(3/3)节
的多个案例,认为应该专攻不侵权抗辩,放弃公知技术抗辩,这样把握性会更大。”
公知技术抗辩指的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被告的产品尽管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内,但可以以该技术是广为人知的已有技术为理由进行抗辩,从而免除侵权责任。而不侵权抗辩的范围则比较广,比如,可以认为对方专利权已经用尽、自己的技术更早存在,等等。
庭辩是最重要的环节,这个过程要由律师出面。所以,在整个案子中,虽然与专利代理人合作,但是律师依然还是主导。
那位专利代理人看了看董苑林桌上的众多籍,点了点头:“听起来有道理。”
为了这个户,董苑林查阅了大量资料,将近两年类似的案子都读了个遍。
“董律师,”苏禾又笑了笑,“其实,第一次合作的时候,我对你的印象挺差的。”
“……”
董苑林记得那次。专利复审和法院一审都是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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