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节
第(4/4)节
催眠了自己,所以才会此后人生颠覆。
倘若研究出解除异能催眠暗示的方法,或许可以当做一个礼物送给对方。
那枚黑色的耳钉便是该项目研究的初成品。
并不完美,可是有多事的同事为它做了浮夸的形象设计,所以这个研究成果是有买家支持的。不过对顾炎生来说,这一款耳钉,始终是一个外貌过关的鸡肋,无太大用处,但也并非一无是处。
同事为了作纪念,将第一枚耳钉做了特殊的标记,他将其带回了家,后来这枚耳钉到了宋观手中,不过他对此事并不关心。
然而忽有一日,他就在叶伯恩的耳朵上看见这一款耳钉了。时隔太久,他都有些将其遗忘,可是他记忆又是很好的,再说这枚耳钉造型和材料独特,于是他不久之后又都想了起来。
这是原来给宋观的耳钉。
现在它在叶伯恩的耳朵上。
这中间转手过程如何,他非亲眼所见,可根据叶伯恩最近的动向来推测,其实也不难猜到。无外乎是那枚耳钉原本戴在宋观身上,后来被杀了宋观的杀人犯带走了,如今叶伯恩再次碰到那个杀人犯,这枚耳钉就到了叶伯恩手里。
戴上这枚耳钉是为什么呢?
这当中意义自然不言而名。
其实如果只是这样,也就算了。
可他有一日替这个出去做任务后又受重伤的孩子疗伤时,这个孩子摘下了耳朵上的黑色耳钉,然后放到嘴唇边,亲了亲。那么自然而流畅熟练的动作,似乎做过太多遍,已经习以为常,甚至想不到这个动作在旁人眼里看起来,是怪异的了。
顾炎生看着叶伯恩,心里想着,这个孩子,傻孩子。
他的这个傻孩子,到底还是最喜欢宋观。
喜欢也是有很多品种的,就像糖果一样。
而就像一个人或许可以同时拥有很多种糖果一样,一个人他或许也可以拥有很多不同的喜欢。
有些喜欢是一般喜欢,有些喜欢是非常喜欢,还有一些喜欢是最爱。
所言最爱,那自然和别的都不一样。
甚至宋观的生死对那个孩子来说,都无所谓了。
那个孩子不需要回应了,仿佛像普通人那样生活下去,看似一字不提,然而依旧念着想着,因为仅仅是爱,爱成了一个符号。
这种最喜欢为什么要存在?
还不如对谁都只是一般喜欢,如此就没有所谓取舍对比。
因此他是嫉妒的。
然后像所有不堪的世人那样,对得不到的东西,他怀恨,痛苦,想去破坏。
【番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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