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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与兔子(一)

第(1/3)节
    帝国边境以西——哈斯塔。

    这是一座临近海湾的港口城市,诺顿帝国公民嗤之以鼻的“无主之地”,罪犯们日夜狂欢的“自由城”,这座以罪恶和混沌秩序闻名的边陲之城,灾难与苦痛无处不在的边缘之国,时至百年前还被称为“太阳公国”。

    直到十年多前一群以衔尾蛇为标识的高危混血种闯入此地,杀人放火,无恶不作,他们横行霸道,以卑劣却强硬的手段将这个垂暮时分的小国吞噬殆尽,那些古老而陈旧的历史便如斑驳的墙角一去不复返,昔日的太阳早已陨落。

    幸存的公国子民依稀能在高楼大厦和漫天霓虹的罅隙间,窥见教堂与皇宫的残骸断垣,那尖尖的塔顶垂吊着随风飘扬的公国旗帜,那些浓墨重彩的颜色,早在日复一日的风吹日晒中,剥离了原本的色彩,变得近乎灰白,如同将行就木的老者,勉力睁着浑浊而苍白的独目,讽刺般看着飞速变化的哈斯塔城。

    变得陌生而繁华,绚丽而诡谲。

    “衔尾蛇”的成员将哈斯塔城称之为自由城,同时宣布它独立于诺顿帝国,在带来灾厄与不祥的同时,“衔尾蛇”所带来的一流科技,使自由城发展快的令人瞠目结舌。

    短短十余年,其科技水平便与帝都齐平。

    毕竟,这儿聚集了一群慕名而来的犯罪专家,科学疯子和无名天才。

    那可笑的自由之名,使哈斯塔城变得愈发无法无天,连帝国都只能沉默地注视着,任其发展。

    入夜,淋淋浠浠的雨滴落在青石板上,逼仄的小巷上方闪烁着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一连串的脚步声从巷中传来,在灯光的掩映下,一个衣衫褴褛的黑发少女在雨中奔跑,她的后面,跟了数个手持刀棍的人。

    肮脏的叫骂声接踵而至:“妈的,别让那个婊子跑了!”

    芙蕾疯了一般往前跑去,她不能被抓住,她低头看向自己的双手,雪白细腻的肌肤,纤长的指骨,它是干净的,不,不对,指缝有泥渍的污垢——是她刚刚在雨中湿滑泥泞的路上跌倒,但她很快从水坑中爬了起来,再不顾一切奔向远方。

    没有目的地向前跑,她能去哪呢?

    在这座地狱一样的都市。

    芙蕾·哈斯塔,一个陈旧的落没贵族,一颗旧时代的沙砾,或许就在今夜,便会被无情地清扫而去,摆在她面前的只剩两条路:被爪牙抓住,堕落成上位者的玩物,或被当场击毙,昭示逃跑者的命运。

    杀人事件不过是自由城每日上演的——陈词滥调的剧目,那些早已司空见惯的人们,早已变得冷漠麻木的人们,只会躲在一扇扇窗户后,沉默的注视,或是无声的狂欢。

    人们品鉴着这一场以血腥为名的游戏,却无人能救她。

    或许…芙蕾也可能会侥幸活下来,毕竟那个老家伙收了那么大一笔钱,应该…不希望她会这么轻易的死去,但即便能活着,也必然要受到无法想象的折磨惩罚,才会将奄奄一息的她送到买主手上。

    那样活下去,有什么意义,住在暗无天日的囚笼中,当一只美丽的观赏鸟?

    身后那些令人作呕的声音夹杂着喧嚣的雨声,阵阵传来:“前面就是那些家伙的地盘了,你这婊子想死吗!”

    那些家伙,是谁?

    诡魅又绚烂的灯光在她的脸上不停闪烁,变换着奇异的色彩。

    “真他妈晦气,想死别祸害我们!”

    对,她怎么没想到,她可以死。绝望从心底爬上来,不如去死的念头将她淹没。

    与其被抓住折磨,不如去死好了。

    过去的画面在她的眼前纷纷扰扰地飘荡,如同临死前的回马灯,直至鲜艳的红色定格在最后一幕,芙蕾闭上眼,盯着前面的墙体冲了上去。

    有罪之人终将赎清自己的罪孽。

    “呀——啊咧,闯进来了一只…小兔子?”

    额上没有预想的疼痛,芙蕾被人捏住后颈提了起来,她仓皇失错地睁开眼。

    面前是一张放大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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