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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74)

第(2/4)节
中掏出了一条赤金色发带,宽有三指许,疑惑道:你连上衣都顾不得穿,倒要梳头?

    替你挽发。叶慕辰一手接了发带,咬了半截在口中,大手利索地挑起南广和长及委地的青丝,兀自喜滋滋道。叶某是个武夫,是粗人,往常在军中便是赤条条遛鸟也没甚干系!可是凤儿你不一样,你既是我老叶家的媳妇儿,便得金贵地好生养着。

    他想起十六岁那年,在大明湖畔意外撞见了落难的小殿下,于第一次察觉自个儿动心时,便心心念念替他的小殿下规划了长远的未来。

    他那时便决定,要娇娇地养着他的殿下,室内点着夜明珠,床脚用紫檀木嵌着红蓝宝石,帘子得用珍珠,垂绦尾端系大朵的娑婆沙华。家里不用仆从,用侍女他怕殿下被人勾搭,用男仆他怕那些人都太腌臜。总之,谁都养不好他的小殿下。

    只有他叶慕辰能。

    他的殿下如此金贵,便是用璀璨宝珠供养着,哦不,哪怕殿下要的是他的一颗心呢他也心甘情愿,甘之如饴。

    因此叶慕辰又喜滋滋地说道:凤儿,你不知我念了你多少年

    南广和反手去摸这人的手腕,察觉指尖下这人温热的脉搏跳动声,眼眸低垂。我知道的。你说的,我都知道的。

    甚至远比你自个儿知晓的,更多,更沉重。

    两人在外时约好,彼此并不以真实身份示人,因此叶慕辰自称叶某,唤广和为凤儿。南广和嫌弃这个小名儿忒俗气,几经抗争无果,最后也随了他。但是于煌煌的日头底下,在这座人声鼎沸的酒楼中,耳中听得这个小名,居然无端有了红尘味。

    仿若还是三百余年前,他老人家幻化为一名白衣仙人,与那名叫南冥的儿郎厮混于凡尘。那时两人都算的上叛逃南冥逃离了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南家,他逃离了三十三天暗无天日的海中炼狱。

    然而那时他们却都兴致勃勃,觉着就算往事不可追,但只要还在一起便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再后来,因着在下界存活需要银钱、需要房舍、需要下属,于是广和又带着南冥东征西战,打下了南赡部洲最大的一块版图。

    南冥那人的个性说好听了是随遇而安,说难听些便是惫懒。但因广和推着他,他便也勤奋地去搏杀功名。从最初只能赤手空拳对战三两个凡人,到后来渐渐掌中一口长刀使的出神入化,在战场上再无敌手。

    彼时南冥每次自外征杀回来,一挑开帘子,总是兴冲冲地与他道,凤儿,朕此次又胜了!

    然后抱住他哈哈大笑。

    一身的铁甲兵戈气,夹杂浓郁的血腥味。

    令人莫名心安。

    南广和垂眸。

    两世这人都给他起了如此俗气的小名儿。可是两世,他都认了。

    小叶,南广和坐在桌子前,眸光低垂,任由身后那人以手为梳,认认真真地替他挽发。你与我说句真心话。

    唔?叶慕辰手下不停,正利索地绕过长马尾打了个结,赤金色发带飘飘然垂下。他自觉比先前殿下假扮崖涘那厮时所系的蓝白飘带好看许多,因此声音里也足足的都是笑意。闻言应声道:某与你还有什么欺瞒不成?!你且问,凤儿我都听你的。

    南广和于是问他:那枚诏令,你究竟接到了不曾?

    叶慕辰的手在空中微微顿了一下,随即低沉笑音响起。三十六家都接到了,叶家自然也接到了。

    不曾骗我?

    声音里尚有笑意。

    不曾。

    斩钉截铁。

    很好。南广和倏然回头,长长的高马尾甩过叶慕辰面上,凉的就像刀锋过面。

    笑容亦是凉的。

    南广和直视叶慕辰,淡淡地道:小叶,你终于学会对我撒谎了。

    第100章同归2

    南广和的语气实在太过森寒,叶慕辰不由得额头跳了跳,下意识道:凤儿我

    南广和打断他。你若觉着瞒着我甚好,那你我之间便没什么可说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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