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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拜[穿书] 第177节

第(3/3)节
白受伤的手臂,抿着唇,少有的沉寂。

    “听说沈寄被沈而铵从南城送到了西城,你想好怎么报仇了吗?”

    茭白记得原著里,那老东西也在这座城市,他躲在犄角旮旯的地方一边苟延残喘,一边不死心,还想翻盘,到死都没翻。

    “我知道一种药,连续喂一段时间,可以让一个正常人变成傻子,成天不会思考,只知道吃喝拉撒,就跟一头猪一样。”姜焉的眼里乌沉沉的。

    “不能让他变成傻子。”茭白不赞成。傻了不就无忧无虑,想得美。就让他清醒着知道自己有多失败。

    姜焉明白了茭白的想法,他满脸冷意:“你受过的罪,怎么也要让他尝个几遍。”

    “干脆找一群猛男,按次收费,谁勤快谁赚的多,保准能让他排泄物漏一地。”姜焉舔了舔唇,眼里闪着恶意的光芒,“再把他栓起来,走哪漏哪,遛狗。叫他吃垃圾桶里的残渣剩饭,不吃就往嘴里灌,让他跪碎玻璃上面磕头,磕一脸玻璃渣,再把他的手脚筋全坎断,浸盐水的鞭子抽上几天,上烙铁,挖心头肉,放血。”

    茭白听着蛮爽的,小辣椒怕是没少看古风漫,这一套齐活了。

    “物理攻击起不到什么作用。”茭白还是不认同,“那种人有一套毁天灭地的霸总世界观,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方式去对待,得看他最看重什么,对症下药,才能让他感受到痛苦。”

    姜焉没再提想法。茭白心里有主意,这仇还是得他自己报。

    “你让戚二联系陈一铭,叫他过来,我有话问他。”茭白想了想,说。

    陈一铭还没到,戚以潦就来了。

    姜焉拎着行李箱走人,临走前用口型对茭白说了“明天见”。

    戚以潦跟猫一起出现在茭白面前,茭白先看的猫。

    那一身血,太扎眼。

    还有那代表着兴趣跟求生欲的活跃度,不抽一鞭子,就不迈一步。

    茭白尝试着把姜焉透露的事告诉戚以潦,和他唠嗑,让他感染自己的这份活劲。

    病房里只有茭白的声音,他期间补了几次水,嗓子都说哑了,终于感染到了戚以潦。

    活跃度从26蹦到了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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