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拜[穿书] 第17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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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
直到他被放进车里,被打晕,他才闭上了眼帘。
沈寄带的人不多,也不少,都是他的亲信,他的藏身地从宽敞明亮到简陋,只花了不到一天时间。
茭白从这个保镖的背上换到那个保镖背上,他清醒的时候,会看沈寄。
因为这个阶段的沈寄让他有了痛快感,也熟悉。货船上的齐子挚和如今的沈寄何其相似。他们一样是顺风顺水上位,一样的输不起。
这可能是豪门贵族里的普遍现象。
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高人一等,受人追捧,生来便在云端,俯视这个世界。哪怕某天从云端跌下去了,也会找无数个借口来躲避自己的失败。
如果躲避不了,那就全拨到别人头上。
这是不肯面对现实的丧家犬。狗血漫里最常见的一个东西。
安装了多重干扰屏蔽设备的小黑屋不能再待,丧家犬让陈一铭扔掉茭白的佛牌,他们不停地挪换地方,换了好几个,停在了南城一偏远乡镇的一片烂尾楼里。
茭白躺在潮硬的老木板上面,没人管他,这让他能享受难得的平静。小黑屋安装了多重干扰屏蔽信号的设备,是沈寄精心为他搞出来的,料定绝对安全。
小黑屋的地点能暴露,是因为沈寄带人过去了。
人一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出现的几率可不就大了呗。
茭白一直不妥协不屈服,沈寄失去了本就不多的耐心,才会想用最拿手的那一套征伐他。
渣攻嘛,真功夫都是那个。
贱受呢,死去活来一回两回,就习惯了。
身体不属于自己的了,所有感官都跟着渣攻走,好痛苦,可又不止是痛苦。时间一长,哪天渣攻没来那么一下,还空虚难受的diy,完了自嘲真是可悲。
渣攻稍微一碰,秒化。
一边做出绝食流泪等行为厌弃自我,一边控制不住地配合,最终爱上渣攻。在一起的几年后还会想,人生好短暂,他们不该互相折磨那么久,早在一起该有多好。
不管是渣攻渣受,还是贱攻贱受,他们征服另一方,都是从身体开始的。
老套路。
沈寄没成功的原因只有一个,茭白的属性跟他不匹配。
这就导致,一切都反套路。
沈寄自以为的嫉妒促使他要碰茭白,被茭白的眼神当场拆穿后,他只好把母亲的遗像拎出来,当护脸面具。
我母亲因为你死了,你有什么资格等我亲自碰你?
你只配被我的狗玩。
茭白想到这就闭了闭眼,慢慢睡去,他裤子上的血已经干了,结成块糊在一起,那是他裂了的证据。
妈得。
任务的本质就是喝狗血。
每个好友进组,都是被一波密集的狗血送进去的。
还差四个。
茭白在睡梦中抱紧了自己,他看过无数虐身虐心,没有最虐只有更虐的剧情,千锤百炼出来的金刚心。
感谢上辈子拉他进腐漫世界的小伙伴。
感谢那些古早狗血漫。
感谢他自己,
还活着。
天很阴,云是乌黑色的,一层叠一层。一场秋雨就要来了。
楼下的茅草旁,保镖们蹲在那抽烟。陈一铭也在其中,他蹲了会就地坐下来,硌到了坑坑洼洼的土块,不适地挪了挪位置。
结果发现不论往哪挪,都不平整。
就像沈氏的处境。
陈一铭拍了拍西裤上的石灰,如果换一个局面,董事长把茭白接回南城,甚至也是安排类似的死遁囚锁,他都不会在面对茭白时暴虐到那个疯癫成度。
董事长不碰生的,嫌不痛快,他可以让专业人员带上专业工具,帮忙教导茭白,教好了送到他身边。怎么都不会让1个以上的底下人参与进来。
可一切不是一天演变成的,是一年来渐变而成,可以说是没有半点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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