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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拜[穿书] 第169节

第(3/3)节
引楮东汕不成,就勾引戚以潦。”沈寄抽了茭白几耳光,嫌他脏的扯掉他上衣,本想往他身上擦,结果发现更脏。

    没有一块干净的皮肤。

    “真脏。”沈寄看着自己扇过茭白的那只手。

    下一秒,他盯过去:“婊子,听到我说喜欢你,虚荣心是不是得到了满足?”

    茭白舔掉嘴边的血。喜欢?老畜牲是哪来的脸皮说出口的啊,连陪了他很多年的姜焉,和他的官配小河都教不会他这两个字,还有谁能教得会?没人。他唯我独尊,到死都是一个烂叼样。

    “是,现在你跟了戚以潦,成了兰墨府的另一个主子,也不像在我那的时候那样乱犯贱了。”沈寄冷笑,“我告诉你,那位就不是个正常男人。”

    茭白眼皮都没眨一下。

    “知道了?”沈寄面部的笑容消失,“他连这都跟你说。”

    “和他睡过了吗,婊子。”沈寄徒然逼近,带着烟味的气息喷在他腥臭的脸上。

    茭白的鼻腔里流出血,他随意擦了擦鼻子,手抹过被扇肿的脸,眯起眼,看着沈寄,不知在想什么。

    几秒后,茭白靠在栏杆上的背脊起来点,他迎上去一点,眼睛渐渐睁大,睁到最大,好让沈寄看看自己什么德性。

    沈寄跟茭白对视,看到了他眼里的自己。

    比北城酒吧更加可笑。

    沈寄的五官控制不住地狰狞起来,他“霍然”起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笼子没上锁。

    因为茭白逃不出去,他站都站不起来。况且还有铁链拴着他的脖子。

    沈寄不碰茭白,碰了,就是对不起他母亲。

    他和茭白之间隔着一张遗像。

    遗像上的老太太面容慈祥,她掐着佛珠,仿佛下一刻就要念上一句“阿弥陀佛”。

    沈寄没有给茭白处理过任何一处伤口,任由它们恶化,他每次来,都打茭白一顿,再是一番言语羞辱。

    最后再来一段自我沉浸式的演出。

    -我这么喜欢你,为什么你就不能好好做条狗。

    -我真想杀了你。

    -我舍不得,我多喜欢你这个婊子,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折磨你一天,看,我多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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