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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宅斗文里修仙 第22节

第(3/3)节
一直有些萎靡的朱逢祥,瞪她几眼,然后对冥王恭敬,道:“王上,不说鬼界,单说人间,便有很多貌合神离的夫妻。但总归是父母之名媒妁之言,有真名分,感情之类,自是要另说。”

    接下来书生与城隍各自叙述了观点。

    无非是围绕,卢氏女到底算不算朱逢祥的妻子。

    若是算,那么朱逢祥的虐待她,在本朝是家事,不以刑法处置。

    若不算,那么朱逢祥就是卑鄙伪劣之徒,当受刑法处置。

    听得江芙黯然伤神。在现代,就算卢氏女被父母包办婚姻,在法律上也是无效,可以申请撤销。

    再次一步,卢氏女被家暴,她可以起诉离婚,并让丈夫得到相应惩罚。

    可惜在古代,只有一道判决法,是谁的妻子,任谁处置。

    古代女子有人权吗?

    自然有的,可是比上男子呢,就削弱一层。若是底层女子,岂止被削弱一层?

    处处是藩篱,处处是荆棘。

    江芙想若她是卢氏女,在不敌之下,忍受不了如此污垢沾身,宁愿自毁,也不想面对这恶意满满、尺寸间的狭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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