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3)
第(4/4)节
笑你的理由,祝你和那位琴酒先生百年好合。
诸伏景光的脸,青了。
难得看到阿皎调皮逗人玩,祂简直要被诸伏景光给笑死了。
谁让他刚才对阿皎动手的!
活该被欺负!
不过,你既然失忆了,连自己的身份姓名都不记得,那倒是有些麻烦,啧!想留下来也不是不可以,刚好我需要一个照顾的人,你要是愿意的话,就留在这里吧。
至于这个失忆到底是真是假,诸伏景光真实身份是不是有问题,阿皎问都没问。
毕竟他自己的表面身份也一样有问题。
他俩这会儿应该算是各怀鬼胎。
那就多谢了,我会支付生活费的。
那你能先将你躺着的这四年,花在你身上的钱给付了吗?
诸伏景光:你说我躺了四年?
可他记得自己前一刻才开枪自杀,没死就算了,时间居然还过去了四年,他已经被震撼得无法正常思考了。
自己身上遇到的一系列事情都太奇怪了。
至于过去了四年时间他是相信的,眼前这个和琴酒一模一样的少年不至于拿这个骗他。
哦,也不一定,毕竟自己失忆了,时间自然也不会记得,可他只要看一下日子就能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
如果是真的,自己躺了四年,一直是眼前这个少年在照顾,那自己确实欠了对方很多。
阿皎确实只照顾了对方一个晚上而不是四年,但他救了对方一条命,自己还因此搞成了这样,让对方给四年生活费不过分吧?
诸伏景光是一个很温和的人,阿皎现在的情况真的需要一个人照顾,真不算是他赖上诸伏景光的,他确实是因为对方才搞成这样的。
是啊,四年。没想到才刚搬到米花町你就醒了,看来这个地方是你的幸运之地。
重点是他们今天刚搬到这里。
抱歉,我没有钱。如果真的过了四年的话,他这个已经死了的人确实更加不适合出现,从前的银行卡不能用,而他又没有现金,自然更加不可能支付得起四年的照顾费用,可以用别的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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