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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3)

第(3/4)节
,但是线条感很流畅,睫毛长长的,每一个细节都写着温柔二字。

    多美好的人,可惜长了张嘴。

    还姓了沈。

    沈淮书的家是买的之前的二手房,但是重新装修过,里面的家具装饰都是他后来亲自选的,家里有一股淡淡的檀木香,玄关挂了一副菩萨像,他先是点了柱香,这才招呼他进来。

    客厅的墙壁上挂着一幅字,写着君子求诸己,落款是淮书。

    宋易晟不了解书法,但第一眼就觉得这幅字特别漂亮,铁画银钩,刚劲不失隽秀。

    你的房间在那边。沈淮书指着房门说。

    他将狗绳取下来,小金毛彻底撒了欢,围着宋易晟的脚下打转。

    房间收拾地很干净,各种东西一应俱全,拎包入住。

    房子的各种格局都还不错,唯一的问题是,只有一个卫生间。

    这个天热,出去走了一圈就出了一身薄汗,沈淮书先去洗澡,宋易晟就去房间收拾东西去了。床是中式的,各种装饰都素的要命,很有沈氏风格。

    他正把行李箱打开,贝贝叼着玩具跑进来,尾巴摇得都快没影儿了。

    想要一起玩?宋易晟问。

    贝贝把玩具扔在地上,汪汪叫了两声。

    看着小金毛对自己无比热情的样子,宋易晟舍不得让它失望,只好放下行李陪着它玩。他原本就喜欢宠物,贝贝又乖巧,一人一狗,玩得不亦乐乎。

    过了一会儿,听见外面的脚步声,他愣了愣,这才终于意识到,自己现在和沈淮书是处于同居状态了,心突然一阵慌乱,贝贝再把玩具叼来,他就没接了。

    脑子里突然浮现出那天晚上,浑身起了一阵燥热。

    他啧了一声,将小金毛抱到眼前,要是他不是我什么小叔叔就好了,说不定,我们之间还是有可能的,不是吗?

    小金毛歪着头,不明所以。

    我还是想找他谈谈,毕竟都住到一起了,又是上过床的关系,总不能稀里糊涂地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你说是吧?这样吧,你是他养的狗,我还是要征求你的意见的,要是你同意我追他,你就眨眼睛。

    小金毛眨了下眼睛。

    好兄弟!我就知道你是支持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贝贝:这人仿佛有那么个大冰

    第6章

    豪门复杂,光是兄弟姊妹这一块儿就有着扯不清的破事要处理,还不说那些活在封建社会的长辈了。老不死的顽固们总能想方设法给后辈添麻烦,被他们逮到犯错的细枝末节,他们就会不厌其烦地召开家庭会议,让犯错的人在全家族的面前跪地忏悔。

    和沈家接触多的人都知道,沈家最受宠的后辈肯定是沈淮书。在那个书香世家里,作为一个三岁就能背几百首唐诗宋词,写得一手好字的孩子,是最受长辈宠爱的。

    只是这个长辈并非是他的父亲,而是他的父亲的兄长,他应该叫那个人伯伯。

    姓沈的没分家,伯伯作为大家长,是一家之主,沈淮书虽说是叫他一声伯伯,但其实与父亲无异。相反,对于他真正的父亲,两人倒是没什么交流。父亲是普通人嘴里的纨绔子弟,早年玩得花,结婚之后也不收敛,在家族的安排下进了大学当老师,如今五十来岁了,居然还只是个副教授,连文学院的一官半职都没混上。

    最可笑的是,就那副教授的职称,还是因为沈淮书在伯伯身边受宠,这才找了关系给他评的。

    沈淮书从小就知道,父亲靠不住,想要在家里争取到更多的资源,站稳脚跟,只能靠自己。

    洗完澡,他穿着藏蓝色的丝绸睡衣,曲腿坐在阳台上。纤细的两指间明明灭灭,眼底眸光深沉。

    侧边的电脑屏幕上,股市行情一路高涨,这支股票的名字姓宋。宋家算是新豪门,没那么多规矩,不过想要在业内混,再大的家业也要和老旧豪门打好关系。沈淮书和宋易晟的同居,其实就算得上是其中一环,两家说是世交,但关系不上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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