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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婚配合法化的世界——美妈给我生三胎!】(第4章 女人如水为母则刚)

第(5/9)节
的男孩,其恋母情结也是最强烈的。所以说,通过和母子性交以消解儿子的性欲,就是最理想的策略,把性矛盾在家庭内部解决,能起到稳定社会的作用。」

    「第四,从母亲的生理的角度上说,母子之间的性关系还可以有效缓解母亲一方的性需求无法有效满足的问题,一般说来,男性的性欲从14岁开始萌发,然后急剧上升,到22岁到达顶峰,以后一直维持高水平,30岁左右性欲开始显著下降,到了40岁就只有20—30岁时的60%。而女性则相反,她们的性欲在50岁以前是与年龄成正比的,所谓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五十坐地能吸土,正是最形象写照。母子婚配还可以有效填补父亲性欲不足或者工作繁重,不能满足母亲日常性需求的时间空白,尤其单亲家庭的母子婚配无论从道德习俗和生理需求角度,逻辑更是可行。母嫁亲子,还能有效降低女性红杏出墙,或者被陌生男子或老人强奸的概率。母子受孕,早婚早育并诞下后代,则可以有效保护家族血脉纯净,家族资产不外流,提升母亲对第三代子孙的母爱,在女性中年就可以完成对第三代子孙的抚育,极大的避免了女性在老年的育儿负担,提前实现儿孙满堂的愿望。

    「第四、有老一辈人会说母子性交是伤风败俗、大逆不道。传统观念的确是认为这是一种大逆不道的乱伦行为,天理不容,伤风败俗。但这是片面的,而且是过时的。这种观念没有考虑到人性的一面,也没有考虑到技术因素。随着科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这种观念肯定要被更新的。传统观念在基于人类优生和社会关系的方面,的确是这么认为的,但是社会发展了、基因技术早就解决了基因缺陷风险,我们不必要再拘泥于「乱伦逆天」的沉腐观念。我们应该看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性行为所造成的危害不在于性行为本身,而在于这种行为所造成的一些心理负担、以及对后代的巨大影响。但是这种观念已经更新了几十年了。其实在原始社会,人类是没有乱伦禁忌的,只是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出于繁衍健康后代的需要,才逐渐形成了乱伦禁忌,而现在我们进行有效避孕,或者基因改造,都是不难的。所以说,母子之间的性关系(包括青少年母子间基于相互爱慕、有节制、风险可控的性爱)与家庭其他成员间发生性关系相比,除了社会伦理及个人观念不允许外,最大的不同就是不会对母子双方的身心健康带来什么危害。」

    「第五,家庭其他成员间,比如父女,姐弟,兄妹等,可不是一开始就有身体的接触的,而儿子本身就是从母亲下体产道里钻出来的,这是母子关系(当然也包括母女关系)与其他近亲属关系最本质的区别。如果说男孩子的整个身体都可以包容在母亲子宫体内并钻出母亲的下体,那么,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反对男孩子身体的一小部分重新钻入母亲的下体,并回到母亲子宫里喔。」湄琴的第五点辩论,确实是惊世骇俗的,体现了她的强悍的逻辑思辨能力。

    「第六、儿子出于对母亲深深的爱慕和对成年女性肉体的强烈渴望,母亲出于对儿子真挚疼爱和关护,母子之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爱情,实质上比爱情更高尚、更牢固,这种爱当然只有通过母子性爱来表达才最完美,这是合乎人性的,也是大有益处的。应把这种行为视为男孩子在成人礼之前的一种神圣的、合理的、必经的过程。」

    「当然,以上观点仅代表我个人的观点,我并不是提倡母子婚配以及家庭其他关系成员近亲婚配是人人必须遵循的,只是对于那些真的两情相悦,互有需要,双方自愿的近亲婚配现象不必过多指责,给予最大的理解和包容。说白了,要把性交看做只是男女之间的一项互动游戏,就像一起下棋,打羽毛球那样,不就很正常吗?事实上,乱伦一开始起源,就是一个游戏,让男女彼此身心得到快乐和性满足。此时的母子性交仅仅就是满足彼此性欲,不再有最原始的繁衍后代的目的了。」

    湄琴罗列六大理由,在理论上捍卫了母子婚配的社会风俗,让任何听闻此番论辩的人,都会觉得她的观点是道理充分的。这在湄琴的心里也算给自己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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