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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10)

第(2/4)节
以理解的方式,字面意思的我喜欢跟你组队我们以后搭伙儿吧可以作为解释,要理解成我觉得纽约不错推完超人我就过来定居也行。

    或者,他的意思可能是我想一辈子陪着你。

    霸刀总有把重要的宣言变成平时随口的胡话的潜质。

    夜魔侠不是没想过代替霸刀把他说不出口的话补全,但是一来,他实在不清楚霸刀的想法,超能力者看着又傻又皮,其实内心复杂细腻,什么也不会表露出来,夜魔侠甚至从未听到过他心跳有哪怕一拍的变动,二来,就如夜魔侠自己所说的,这样就很好。

    无论霸刀想做什么,这样一起搭伙儿就很好。夜魔侠身边有一个总能引他发笑,关键时刻又蛮靠谱,可以作为坚实后盾的伙伴,而霸刀身边有一个外表符合他审美,虽然有时候会开些玩笑逗他,但是大部分时候都迁就他的队友。

    他们这样搭伙儿就很好。

    如果夜魔侠会错了意,霸刀难保就因为这点小事放弃纽约去其他城市比如他朝思暮想的蝙蝠侠所在的哥谭。

    朝思暮想,这个形容不过分。夜魔侠怀疑蝙蝠侠才是霸刀心头的白月光。

    容夜魔侠直言,会在大晚上穿漆黑戏服出来吓人的不会是什么好人,霸刀跟他混绝对是最差的选择,选哪儿也不该选哥谭!

    他刚这么想,然后,就在昨天,霸刀又跟超人打上了。

    别小看打。要知道,蝙蝠侠就是在这么一场场打中被霸刀放在了心尖,超人难保不是下一个。

    夜魔侠没有为霸刀跟超人打上,有望脱离蝙蝠侠的吸引而松一口气,相反地,他越发担心这只惹谁不好专挑不好对付的人惹的貂了。

    超人不是什么普通人,他可是地球上的最强者,来自氪星的外星人啊!谁能保证他没有什么坏心思,谁能确保那张光明伟岸的脸之下不是什么黑暗的内心呢?如果惹上他,霸刀在超人压倒性的实力面前完全没法反抗。

    超人比蝙蝠侠危险多了。

    夜魔侠觉得,他再不去管管霸刀,霸刀可能会把自己玩儿死。

    所以他今晚必须去大都会。

    但是蜘蛛侠不可能没人看着。

    夜魔侠陷入沉思。

    最终,他只能选择一个两全其美但不那么合适的办法。

    我准备去大都会见霸刀,身着红色战衣的夜魔侠说出实情,也许还有超人。

    以地狱的恶魔为名的夜魔侠觉得自己活得像是一个保姆。

    但他又有什么办法呢?毕竟这是为了霸刀。

    好吧,为了霸刀。他想。那就认命吧。

    听到霸刀的名号时,小蜘蛛的心跳加速了一些,听上去很是期待,听到超人时,年轻人的脉搏明显快了很多,这表示他非常激动,非常想跟去看看。

    这样才对这样才对嘛。夜魔侠想。心跳跟脉搏都死寂般稳定不变的霸刀实在太难以捉摸了。

    也许这点难以捉摸也是霸刀吸引夜魔侠的原因之一。

    夜魔侠顺蜘蛛侠的意提出邀请:一起?

    当、当然,可以的话我当然要和你一起去,那可是超人!小蜘蛛的声音满是兴奋,他恨不得原地跳两下。

    那可是无所不能的超人!

    但是小蜘蛛突然想到什么似的可怜巴巴地拍了拍他战衣上应该是平常口袋的位置,当然,那个位置没有口袋,小蜘蛛也并没有余力弄到一些平时可能有用的东西,比如钱,我们该怎么过去呢?

    用蛛丝一路荡过去明显不现实。纽约与大都会的距离不近,除非像霸刀那样用飞的,否则小蜘蛛没有足够的体力与蛛丝储备来完成这次旅程。

    更何况夜魔侠连蛛丝都没有。

    现在的时间点几乎没什么正在营业的出租车,就算有,要价也会高到他支付不起的地步,就算能支付,人家愿不愿意冒险载两只活生生的城市义警也是问题。

    穷比小蜘蛛眼巴巴看向夜魔侠。

    夜并没有钱魔就算有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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