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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40)

第(3/4)节
   我还想打人!

    但这是杰克的笑话,我已经条件反射扯出一个笑。

    就知道欺负我!

    我们一起哈哈大笑,没再停下。

    现在已经到了分离的时候。我们边笑边趟着浑水分头走向不同的方向,没问对方目的地是哪,没再回头。

    以后可能见不到杰克了,他的危险更大。

    我们走出下水道,来到荒地上。这里阳光不强,但好歹没有老屋那样阴森。

    我想,是时候去大都会了,艾丽莎对我说,那儿在你的判断中是首选对吧?

    是的。为此你还把我的思维卡死过一次!

    我怨念地看艾丽莎。

    我一直知道,女孩说,大都会那么光明,我本来想把它当做环球旅行的最后一站用来养老的。我一直有这样的人生规划。

    我终于找到了bug点。

    不是画风问题,而是艾丽莎太过充满希望、对未来有着无尽期盼。

    游戏角色是没有未来这一说的,他们从被创造到被删除都是玩家的所有物。

    我大概只是出于羡慕,羡慕这个能对未来有所期盼的nc,所以一直被她吸引。

    她真好。

    谢谢你,丽莎。我说。

    向nc道谢,这感觉也不赖。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不客气,利奥。

    我们走过微风吹拂的田野,走过嘈杂的马路,战战兢兢地走过每周都要被哥谭反派炸一次的跨海大桥,来到了大都会市。

    谢天谢地今天桥刚修好,也没有反派看这里又能炸了凑过来炸桥玩儿。

    大都会的画风确实很不一样。

    光线比哥谭市周边强得多,高楼林立、五彩缤纷,街上的行人nc表情更加明媚、肢体动作更加自然而不带有警惕,抢劫与偷窃也不再随处可见。

    就是光线有点强,比哥谭市强得多,我一时适应不过来。

    我还没直面过这么强烈的光。

    我躲在艾丽莎的影子里,就像是一只见光死的吸血鬼。

    艾丽莎默默把我拎了出来。

    我可怜巴巴地瞅着她,她又把我放回影子里。

    她真好!

    我们来到公园水池边,她把我脸上的灰尘都洗了下去。就着周围生机勃勃的绿树和花圃,艾丽莎开始放声歌唱。

    我从来不知道艾丽莎还有这么一项特长。

    她不在唱什么别人已经写好的曲子,而是随性而来。想到阳光就开始歌颂阳光,想到正义就开始赞美正义,想到英雄又开始称赞英雄。

    有些词汇还没想好就一股脑唱出来,让人感觉她口齿不清。不过怪好听的。

    她的歌声像是蕴含了魔法,极富感染力又明快无比,像抚慰心灵的巧手又像洗涤尘埃的泉水。不一会儿他们周围就围满了人。

    女孩的金发在阳光下闪耀,她的表情明丽、眼中蕴含无尽希望、歌声轻快又动听,我看得呆了下。

    艾丽莎的确有不为人知的力量。她总是能轻易地感染周围的人。

    我不懂音阶,总之听她唱歌让我心情愉快。

    我确实很喜欢她。

    就算玩家的到来会让我失去一切,我现在是喜欢她的,服务器也夺不走这一点。

    大都会很好,以后在这张地图生活直到玩家到来也不赖。

    凭借艾丽莎的歌声,我们轻松地赚到了在大都会市的第一桶金。

    太过简单了,完全不像是一个任务。但是我们的确得到了酬劳,换算在哥谭够三个孩子用上一周的酬劳。

    哥谭孩子可能要羡慕死她了。哎,谁让我的艾丽莎就是这么好。

    羡慕嫉妒恨去吧哈哈哈!

    她跟大都会天生相性完美。

    这边的难度比一桥之隔的哥谭市简单上太多太多。不知道那边苦苦挣扎的孩子为什么不偷渡过来,虽然大桥一直在被炸和再造中循环,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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