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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7月9日 星期六 闷热

第(2/2)节
想起刚买下它时,兴致勃勃地穿着它去与他会面时的心情,我装扮好自己,坐到他面前,跟他轻声说,嗨。他说,你今天真漂亮。我指着衣服说,是它们的功劳。

    这些年下来,新衣服被洗得褪了色走了形,但好歹还在;而新恋情,却被放进了染缸,被生硬地一染再染,直到我再也认不出来。

    不知不觉间,地上已装满了几个袋子,我坐在它们中间,沉默了一支烟的工夫,算作默哀。然后,我拎着这些袋子,打开门,坐电梯,走到小区的垃圾桶旁,把它们一一扔了进去。

    旧人说走便走,背影潇洒,生怕稍一回首便化作了盐柱,所以就算留恋,都不会再回头;而这些旧物,在整个过程中见证了那么多的好时光,自己没有行动力,全凭我来决定它们的去留。回忆是病毒,附着在这些衣服上,我若是不狠心把它们抛弃,稍不留神,那些病毒便渗进皮肤融入血液一路高奏凯歌直通大脑,大脑反应不过来,便会让心跟着一起负担,于是我整个人,便会再次陷入自怜自艾的死机状态。

    你可以说,至于吗,除了被当做遗物,它们首先是钱,何必这么看不开,不过是失个恋。

    是的,好多事都不至于,杀人头点地,不过落下一个碗大的疤,就算地球爆炸,对外星人来说,也就只是一场壮观的免费烟花。

    可你若此刻从宇宙俯身看下来,穿过与云层混做一团的感恩和怨念,看向如灰尘般大小的我,我正将这些衣服扔掉,然后拍拍手,转身走开,没有回头,你看见了么,我在笑,那是因为我终于舍得干净利落地向前走,这是我此刻能做到的——第一步。

    回到家,我把自己晾在沙发上,看着空荡荡地衣柜发呆。这时,手机响起来,我拿起来一看,一股气血瞬时涌进了大脑中。

    是闺蜜发来的,她想约我见一面。

    我拿着手机,心里一阵慌张,慌张中又夹杂着大剂量的恨。我双手颤抖,但居然还是按下了这样几个字:“好啊,就明天吧。哪儿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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