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身带着淘宝去异界 第24节
第(3/5)节
这种无聊的话当然也不会得到理会。
感到无趣的男人将视线转向脚下,山下镇子的房顶能够从翠色的树梢上看到,其中在阳光下闪耀光芒的,八成是光明教会的教堂尖顶。白色的游云在天空之上随灭随生,变换莫测,此时正是夏日最好的时候,天气还没炎热起来,微风轻拂过各种生长旺盛的植物,汁液丰富的叶片互相摩挲着,共鸣出一阵阵舒缓的波涛。如此宁静舒适的午后,仿佛连言语都是多余的。
“听说古兰佣兵团的团长想吸收你入团?”男人忽然开口问道。
正在用小刀削制什么东西的少年没有抬头,“是。”
“成立至今已有12年,团员104人,团长是‘雷鹰’帕克达尔……”男人念道,“他想要的应该是一个弓手。说起来,应该不用几年时间,你就能得到一个专属名号了?”
“银辉。”
“什么?”
“他们叫我银辉。”
“……”男人无语地看着神色平静的少年。
就像“雷鹰”只属于古兰佣兵团团长,专属的称呼对佣兵而言就如同骑士的封号,而且可能比骑士的封号更难取得,因为这并非由某些贵族或者王族所赐予,而是由许多雇主和佣兵所认可,才能由佣兵工会所发布的。如果能够参加过几次有点规模的战争,平安活过30岁,大部分佣兵都能取得自己的名号,但像身边这位少年才16岁……
男人顿了一下才问道,“你参加过战争了?”
“我曾经受雇参与哈斯公国的平乱。”少年说,“以及一些领地战斗。”
“……连你这种小孩子都能上场,现在的贵族已经缺人缺到这个地步了啊。”男人喃喃道。和必须分封土地才能培养的骑士相比,在各个国家之间流动,只要用钱就能驱使的佣兵对需要发动战争的领主们来说显然更为“实惠”。而在近年发生的几次算得上规模的战争中,哈斯公国的黑莓伯爵叛乱,以及随后由白银王国派兵加入的平叛战争可以说是最为惨烈的,至少有四万人以上的军队以及佣兵团损失在那半年时间中,鲜血洒遍了几个自治领,导致数个生存了十五年以上的大型佣兵团在战后严重缩编,失去了名号,但也有一批新的骑士和佣兵因此而扬名。少年看来无疑就是其中之一。
男人沉默了一会儿,又说道,“武器不问年份,能用就行,人也一样。你的才能就是为了战场而生的。”
“不过五年后,或者十年后,如果还能活下来,你是否还会选择继续这种佣兵生涯?”
少年手中的弓弩弩身已经成型,他掸去腿上的木屑,抬头看向神色忽然严肃起来的男人,“别的选择——骑士吗?”
“和居无定所的佣兵比起来,骑士能够拥有自己的领地和农兵,只要在战斗中活下来,不仅会得到赏赐,还有可能与领主的女儿结婚……”男人慢慢地说,“确实比佣兵好得多。”
“雇主长期和短期的区别。”
“不,本质的区别不在这里。”男人说,“骑士是有信仰的人,并且能为之死……或者生。”
“——为了女人的内衣,或者宴会餐杯的信仰?”少年继续低头修正手上的弓弩,对男人的说法毫无兴趣。
“哈,真正的信仰可不是这些东西。”少年犀利的讽刺让男人笑了笑,在不少地区确实有类似的风俗——骑士出征的时候要在盔甲内放置贵妇人的内衣,所谓为爱而战,在受到王室的接见时,如果能被赏赐一个酒杯,就是很高的荣誉,“当然有很多骑士对此趋之若鹜,却绝对不是骑士的价值所在。我想你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优秀的骑士。”
这个话题跳跃得有些莫名,少年冷淡地看了他一眼,“你今天又发烧了?”
“我现在很好。虽然我的病是不治之症,不过多谢你这段时间的照顾,我肯定能支持到那个时刻来临。”男人说,“能在死去之前遇到你,实在是我的幸运。”
“——什么意思。”少年停下了手上的工作。
“我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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