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我家大人报仇雪恨
第(2/2)节
地看着司正卿,他微微点头,做了个口型:放心。
“拿好剑。”司正卿扬声道:“你们只管发泄,就算死了人,我也能将这些畜生从鬼门关拉回来。”
“他们不配死,这辈子只有生不如死。”
掷地有声。
女孩儿们一窝蜂冲了上去。
她们不曾碰过剑,甚至连剑都握不好,但却能找到一个适合自己发力的姿势——双手握着剑柄狠戳、匕首一样刺来刺去腥臭的鲜血溅了她们一脸,可报仇的快感让她们完全忘记恐惧。
见谁奄奄一息,司正卿就让人给他吃下上好的续命药、止血丸。这些人开始求司正卿留他们条狗命,到现在却哀嚎着只求一死。
死?
哪有那么容易。
凭什么这些孩子一生都要带着伤痛的记忆过活,他们交点儿银子就能拍拍屁股走人继续花天酒地?
那些因此痴傻的、因此丧命的孩童做错了什么?
他们有的是无父无母的乞儿,可也有一同流浪生活的亲密伙伴;有人备受疼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也有谁聪慧过人,小小年纪饱读诗书,是十里八村出名的小神童。
可因为被魔鬼抓住,一切都变了样。他们只能乖乖承受,将痛苦全都吞进肚子,然后被卷上草席丢进野狼群里,一点点迎来自己的死亡,甚至不能留有全尸。
他们的血肉生出剧毒的花,风化后的尸骨都带着恨。
怎么可能不恨。
偏圣上不许他罚。
可司正卿同他冤死的父亲一样,这一生都只为国、为民而活。如果恶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那么作恶之人还会有什么顾虑?类似的恶性事件如果越来越多,整个国家都会因此覆灭。
无论是谁,作恶必须得到报应。
司正卿掌管刑部。刑部司法,法律本该是最公正的东西,他便要握紧那杆最公平的称,这是他改变姓名身份仍要为官的初衷。
他是臣,但他并非臣服于君王。
他是大嫣的臣子。
只为国家兴亡。
第(2/2)节
推荐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