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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过三(01)

第(4/5)节
重也有男人的功劳。

    我曾经认识一个女人,从见面到上床说话不到十句话,我以为她是喜欢我才跟我上床。

    后来,我得知,她的第一次被人骗走了,所以她要报复。

    要十个处男才能偿还她曾经受到的伤害首先,逻辑上就已经说不通了。

    凭什么你以前受到的伤害要另一个男人偿还?就因为他也是有生殖器官的,我能不能说:冤有头债有主。

    问题是,跟女人讲道理是最傻的。

    我愿意承认一些做过的事,譬如抄袭,借鉴什么的,为什么,因为我不属于那个圈子,而且最根本原因,我不靠这个营生,讨生活,所以我有底气承认,可终究是不光彩的事情呀!但我不能否认我以前做过的不好的事情,诚然,作为一个人,我身上有好的一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如果有人非要把我不好的一面割裂开来,我已经不是自己了,我的思想也就不完整了。

    那不如把我杀了更好!上面这段现话跟我去年发的某个话题相关,!话又扯多了。

    那么受到女人伤害的祸害的男人去祸害另一个女人,如此循环。

    不,这是一个死结。

    我以前之所以不愿结婚。

    当然用某些人的话,是很难听的,肯定没有女人喜欢你才这样说来安慰自己吧。

    我以前也喜欢用自己的心里想法来代替别人的想法。

    这是最无聊也是最自以为是的,但这类人相当之多,包括我自己在内,这是人的劣根性,我需要加以克服。

    前不久我就碰到一个,喜欢解读别人,从他人的字句读出写作者的某些想法。

    非常讨厌!并不是因为他说出了别人真实的想法而惶恐,而是他那种高高在上,以为了解你一切的盲目自信而感到可悲。

    家庭原因是一方面,诚然每个人都活的苦,过得累。

    但我至今都无法摆脱自己的困惑,我对未来是迷茫的。

    活在现如今这个时代,人的精神压力是相当大的,但也有好处,人的迷茫与困惑,造成现在的性泛滥,出轨,离婚,乃至于吸毒等等。

    我认为这些问题的存在,与这个高度发展的社会有关。

    女人,想想真有意思。

    在我读初中时,老师不止一次跟我们提及:千万不要得罪女人!当时我还不信。

    记得老师举个例子是这样的,说一对夫妇,男的在外面很晚回来,女的疑神疑鬼,后来男人受不了老婆每天查岗,烦透了,就说:爱信不信,就算我外边有人那也是你逼的。

    结果怎样?是一出悲剧。

    那女人想不开,把自己老公给剁了,不记得是放进冰箱还是扔进厕所里。

    然后老师总结说,女人是一类短视动物,喜欢凭一时感觉臆测。

    还加了一句,得罪什么都可以,千万别得罪女人,不然怎么死都不知道。

    难怪几千年前,孔夫子说,‘唯小人与女子难教也’。

    我那会儿还是将信将疑这个故事,老觉得老师之所以编这个故事是提防我们早恋。

    等我长大后,接触过一个同性恋者,他亲口告诉我,女人——是反复无常的。

    他那段经典的话到现在我还记得:女人有时真是一个很奇怪的动物,女人心情好的话,万事大吉。

    但是如果她要找你麻烦的话,呵呵,死路一条。

    后来他也补充了一条:如果一个男人变心的话,一个女人肯去乞求或者迁就下对方,甚至忍耐。

    男人可能会考虑,或者不会那么绝情!但是当一个变了心的女人,男人就算变成一条狗去乞求,女人都不会回心转意。

    说了那么多,可能有人以为我讨厌女人,前面已经说过,不反感但也不会过分喜欢。

    在改革开放之后,出了一个文学类型,叫《伤痕文学》,何谓《伤痕文学》?意思就是把自己的伤疤血淋淋地展示给人看。

    我们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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