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集 第十章名扬美利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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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的放映许可还是很宽容的,为易青后期的院线放映分成合约的谈判减少了不少压力。
如果是g-13级(没有粗野的持续暴力镜头,一般没有裸体镜头,有时会有吸毒镜头和脏话)的话,这部电影将成为不适于13岁以下儿童观看的特别辅导级。也就是说13岁以下儿童要有父母陪同观看,而院线方必须提示其中一些内容对儿童很不适宜。这样势必会大大影响票房。
此中差别真是非常巨大,要不是有李恩华这种美国通在替易青他们奔走。《花木兰》这次估计要吃大亏了。
由于有李氏国际挂名参与制片与投资,而且又是g级的大路片,所以和各大院线的签约非常顺利。富有东方色彩的电影在美国其实是非常好卖的,当年张艺谋的《英雄》才签了三条院线,在美国十几个城市放映了四周而已,就进了那年的北美票房前十,和那些占了十条八条院线的美国电影并驾齐驱。
所以这次《花木兰》能顺利在美国通过审查,各院线的放映商和电影院也非常愿意和这样一部利润可期的东方电影签约,毕竟没有谁会跟美金过不去。
这几天谈判下来易青才渐渐体会到,美国不愧是世界第一商业电影大国。许多当年在学院学到、听到的抽象数据,此时都得到了一种深刻的体认。
就拿院线规模来说吧,以香港和中国大陆为例,当年香港电影全盛时期所有影院的银幕的数量加起来不过一百五六十块;十年前,也就是2004年的时候,中国大陆36条院线的所有银幕加在一起也不过就是比香港多了不到十几倍,大概2668块,到近几年每年都有逐渐加多的趋势,也超不过三千块。
而美国的基础观众量虽然只有中国的10,但这是一个把电影当作第一文化消费和大众娱乐形式的国家,所以全美银幕的数量在04年的时候就达到了36594块,是中国大陆的几十倍。
李恩华和几位长期在美国电影业工作的经纪人一起,照着美国地图精心挑选了十九条美国院线,这些院线所属的电影院网络覆盖全美几乎所有城市;然后,再由李恩华和他的团队领着易青、孙茹以及华星的人逐一去谈判。
这可真是好一场马拉松大战。易青和孙茹从创业至今所有经历的合约谈判加起来,恐怕也及不上这一次多。不过易青心里很清楚,这第一次无论多艰难都要扎扎实实的拿下来,因为它至关重要。如果《花木兰》这次在美国一炮打响,将来华星的电影要赚美国人的钱就不会像这次这样费事了。
这场商业大舌战一直持续到了2014年元旦,易青和孙茹在美国过了一个典型的美式圣诞和新年。终于,最后他们拿下十九家院线中的十一家。
同时,易青也不得不佩服美国商人们在热情直接的外表下的那份精明。一听说是中国电影,这帮狗日的鬼子就开始使劲压价,他们知道这对于一部中国电影在经济和经济以外的各方面具有多幺大的意义。
所以当年曾经嘲笑过张艺谋是商业白痴的易青不得不签下一份份和当年张艺谋签的同样苛刻甚至更加苛刻的合约,让这些美国电影商人从未来《花木兰》的票房中抽走四成甚至四成以上的分红。当易青带着彬彬有礼的微笑签下这些合约时,对面那些美国鬼子的祖宗十八代各位女性自然是倒了霉。
至于没谈成的那八条院线所属的几家公司,简直就是把中国人当肥羊羔子来宰。那些条件离谱到令人发指,易青在忍痛放弃之余真恨不得把他们的肥头大耳塞回他们各自的屁眼里去。
…………忙完了签约事,还没等易青睡个囫囵觉,李恩华的高级行政助理又把一份由李氏和华星的策划人员共同拟订的《花木兰》美国及亚洲宣传计划草案放在了他的面前。
这几个月在美国的工作,令易青不得不对自己的美国同行们心生戒惧。跟李氏这样的大型美国公司的工作流程及其强度比起来,自己的华星集团简直就像是小孩国家家。人家好莱坞这些公司做事情那都是一环扣着一环,有一整套熟既而流的规范的。所有的人力、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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