Γousんùωù.χyΖ 第四十一章
第(2/3)节
作战地区里面了。
把我拽过来的男人叫穆歌,也是这群人里面除了秦均以外我唯一的熟人了,听名字就知道了,他和穆城是亲兄弟。
我不会玩狼人杀,穆歌又想把我换掉,屋子里面找了一圈都找不到一个闲人了,没有办法,他说他教我。
可我一点都不想学,又不好扫兴,没有办法只能硬着头皮坐下来了。
我一句话都听不懂,什么狼人、村民、预言家的,全程处于游离状态,基本上没赢过。
穆歌嫌我笨,给我讲了许多遍我都听不懂,最后实在气不过,点了一下我的脑袋。“你真是笨的要命。”
“那我不玩了。”我当机立断,拿着手机又跑沙发上躺着去了。
恰好这个时候又来人,看到有狼人杀的局两眼放光的冲了进去,又把我的窟窿给填上了。
沙发上没有人,我索性躺在上面,我发了个视频给孙长岭,他把屋子里几个有头有脸的人物给点出来,叫我苟富贵勿相忘。
他叫我趁机发展下家,要是哪天总裁大人不要我了,我也不至于饿死。
在秦均的眼皮子底下做这种水性杨花的事,估计我还没被饿死就要被秦均给打死了。
我叫他教我点好的,孙长岭骂我废物一个,不如换他来,保准独领风骚。
我直接说再见,孙长岭嘿嘿嘿的笑,再一次提醒我苟富贵勿相忘。
先富了再说吧,虽然我现在挺有钱了,但孙长岭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根本不在乎眼前这一点蝇头小利。
他说钱有花完的一天,要一直挣,拼命挣。
他说的有点道理,但我的钱花不完。
没有了孙长岭陪我打发时间,屋子里的一切又变得清晰起来,我听到秦均说话,声音低沉暗哑。
他问果果多大,又说真是大好的年华。
小姑娘笑着,说秦先生也有大好的年华。
可是都过去了,秦均已经到了而立之年,已经是个奔四的人了。
他比我大八岁,跟我在一起都算是老牛吃嫩草了,更别说果果那样水灵灵的小姑娘了。
他们两个在一起,可以说是一段旷古至今都绝无仅有的忘年恋。
果果今年…十七岁。
我本来昏昏欲睡,听到十七这两个数字之后一下子就精神了。
我瞪着眼睛回头看,看到小姑娘水灵灵的小脸蛋。
秦均毫不意外,或者说,秦均见怪不怪。
真是见过大场面的人,我吃惊了好久,总是忍不住的回头看。
小姑娘得意万分,凑到秦均面前讨他开心,得到了总裁大人的两句好,又回过头耀武扬威的看。
她看我一个人躺在沙发上,孤零零的没人爱。
但这样挺好的,总裁大人不好打发,最近又天天回家,我招架不住他。
今夜就别想起我了,我一个人,安安静静的,一夜很快很快就过去了。
年纪小就是不一样,撒起娇来不做作,笑起来的声音也好听,我眯着眼睛,临睡之前这么的想。
我真是招架不住,都十一点多了,大家都不睡觉,一个又一个都亢奋无比,麻将的声音哗啦啦啦的响。
我在这样的声音里睡去,恍惚间还以为回到了小时候,我还是李美萍身旁那个弱小孤独的小女孩。
她扔下我,又抱怨今天手气不好,叫我明天不许吵。
她拎着我的胳膊,走的又快又急,手里抓着一把瓜子一边走一边吐皮。
我踉跄着,努力想要跟上她的步伐。
也不是一开始就不爱她,最初的时候我是渴望她的,我渴望她的爱,想要她的关怀,问我今天冷不冷,在学校里乖不乖。
她抱起我,说我是她的孩子,最爱的那个孩子。
但这一切不曾发生过,我努力讨好顺从她,什么都改变不了。
我跑啊跑,怎么也跟不上她匆匆而走的步伐。
第(2/3)节
推荐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