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盛宴
第(1/3)节
陈特是个学术疯子,有时候我觉得他名字着实取错了,他应该叫做陈特疯,或者陈特不要命……虽然更多的时候,我对他是十分欣赏的,毕竟科学的进步,人类对人类自身的探索、研究、剖析,还得靠陈特这样的疯子。
但,这时这刻,就是“有时候”我觉得陈特是陈特疯的情况。当然,身为一个淑女,我心里就算把陈特骂成傻逼了,面上我还得盈盈笑着,端着红酒杯,踩着我自己感觉都不太站得稳的4吋细高跟,在衣香鬓影间优雅地岿然不动。呵呵,不好意思,真不是我不想走两步,而是——我不敢动。这破鞋也太高了吧,一动我铁定得摔!然而就算这么惨了,我还得在保持平衡的同时时不时举杯,假装我在和远方的谁打着招呼,免得显得我在人群中太突出。
身为24年没穿过高跟鞋的一个女汉,我这个心累!就是陈特疯这个傻蛋,最近弄了一个议题,非得作死来研究现代上流社会浮华背后的肮脏和迷茫……噢,天啦,要不是每次我帮他采集样本数据,他发表的论文会署上我的名字,帮我混过学校的职称评定,看我拍不死丫的。
我和陈特都是b市师范大学的社会学系教师,我是清清白白的一小市民,陈特,听学院的老师嚼舌根,似乎是个官二代,纯粹是因为个人爱好入的这行。和我这种之前拼死拼活就是为了如今的混吃等死不同,陈特是个少有的还心怀理想的孩子,他不懂人情世故,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学术上,如果我都不帮他,他就真的孤身一人了。
今天我和陈特参加的是在一艘船上举办的宴会,我们下午拿着陈特弄到的邀请函上了船,我这个小市民顿时就被震住了——打死我都想不到,真的有这种有钱又无聊的人,会买那么一大艘船专门用来玩乐。
正胡思乱想着,晃眼瞥到远处陈特在给我打手势,他木着脸,示意我把右耳露出来,在船上多走两步,不要只顾着同一个群体的数据采集。
我翘着嘴瞪他一眼,表示我知道了,就移开眼不再看他。我的头发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下来,把右边的长发挽到耳后,确保耳垂上夹着的伪装成耳饰的微型录音器能正常工作,然后,我深吸了口气,颤巍巍地迈开了步子……想想就知道我这个样子有多丑,只能安慰自己,还好今天陈特找人给我化了个妆,就算我未婚夫秦无虞在这都不一定认得出我来呢,就当是别人在丢这个脸好了。
刚走几步,挪到了另一堆人群中,我身后突然传来一声玩味的嗤笑,接着一个宽厚的手掌扶住了我的手臂,我被吓一跳,扭头,一张帅到不行的脸映入了我的眼里,黑色的露额短发,眉很浓并且微微向上飞扬,眼睛冰冷深邃,身高很高,我穿着这么高的鞋都勉强才到他弧线优美的下巴,肩宽腰窄,一身深灰色的西装剪裁合身,被他穿得像杂志上的示范照。
我身边都是很普通的人,咋一看到这么帅、这么像明星一样的男人,我呼吸一紧,脸马上烧起来了,偏偏这个人还要低着头,在我耳边吹气,语气充满不屑与挪揄:“不会穿高跟鞋,怎么不缩在角落里乖乖站着?这么漂亮的礼服,摔倒了弄脏了,多可惜。”
妈哒!
脸是好脸,人却是个王八蛋!这话说得……什么意思?!老娘二四青春,还不如一身衣服?
但也多亏了他这句话,让我瞬间从男色中清醒了过来,我把手抬起来,不动声色地挣脱开他的手掌,浅浅笑着:“真是劳您费心,我就算衣服脏了,也没有某些人的嘴脏。”说完,狠狠剜他,用眼神表明我说的“某些人”就是他。
不待他回答,我利落地转过身,齐腰长发扫过他的手掌,看也不看他一眼地潇洒离去。估计心里一时气急,这高跟鞋踩得四平八稳,简直超超超超常发挥,特别给我争气。
我光顾着“女王范”离开了,没看见男人冰冷又狠毒的眼神,也不知道我这句气话,造下了我今生最大的错。
船明天中午才回程,我左磨右蹭地,挑了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样本采集了,招呼都不给陈特打一声,就偷偷摸摸地溜回房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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