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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就这样,这本书就成了一根结结实实的“书棍”。

    做这根棍子我用了大概半小时的时间,期间想了很多很多事。

    是的,作为一名理智乖巧的“好学生”,我知道自己不能去找张艳报仇。

    去找她报仇的后果可能很严重。

    父母会担心会难过,可能会被她反打一顿,因为打架斗殴被抓进警察局,被学校公开批评。

    更严重的,可能会被学校开除,被她弄死,或者坐牢。因为这架打到最后会发生什么事,谁也预测不到。

    可是理智和情感真的完全是两码事。

    如果这口气不出,即使拿了年纪第一我也不会开心,而且心里被这件事堵着,能安心学习才怪。

    人活于世,不论对错,总要有所坚持。

    我拿着书棍在手上掂了掂,别看一本书打在身上不怎么痛,这个的分量还是挺重的,比一般的木棍还管用,又能够掩人耳目。

    这个是我初中的时候跟班上那些经常打架的同学学的,不得不说,她们其中很多人比我聪明多了,就是不肯放在学习上。

    我向在十中读书的同学打探张艳的情况,同学说她还关在派出所,好像要过一个礼拜才能出来。

    于是这一个礼拜我没有再骑单车,每天跑步上下学,回家就压腿,打拳,复习以前学过的女子防身术。

    到了星期天,我再去问同学,却被告知张艳已经退学了,她父母好像把她送去外省读书了。

    我看着手机屏幕,愣了。

    浑身的肌肉一阵刺痛,这感觉就好像是蓄了很久的力气,却一拳打到了空气里。不仅没有打到目标,反而弄伤了自己。

    我倒在床上,把头埋进被子里。

    不管多久,段非凡的帐,我总有一天要找她算回来。

    段非凡事件之后,我着实消沉了一段时间,对什么事都感觉兴趣缺缺,整天趴在座位上。

    虽然确实不想被人打扰,但心里仍在隐隐期待着洛初凉能够过来问问我,最近为什么没有去走廊上和她们一起聊天了。

    人本就是矛盾的动物。

    可她真的,一次都没有。

    我不禁在心里嘲笑我自己,或许我对她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过客或者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同学而已吧。可是我却如此惦念着她,日日夜夜,时时刻刻。

    由于日日在思念和心痛的煎熬里度日如年,时间对我而言变成了一个无比模糊的概念。

    就这样我不知道是过了两三周,又或是七八天,我再一次走上走廊。

    彼时她正笑着和戴安琪在聊天,依旧是贵气无匹,光芒万丈的样子。

    眼角余光瞥见我,竟然主动朝我走了过来,很自然地捏了捏我的脸,“好久没看到你了,最近在忙什么呀?”

    就这一瞬间,我突然理解了什么叫做“小别胜新欢”,又忽然理解了为什么有些作家会把喜欢上一个人比作“肚子里有数百只蝴蝶扇动着翅膀,要从胸口飞出来。”

    也是那一瞬间,我忽然发现自己人性中的弱点。

    喜欢一个人,就是会想要靠近。

    但是陷在爱情里的人总是贪心不足,靠近之后又想要拥抱,想要亲吻,想要更进一步,想要完全拥有。

    最初只要看她一眼就很开心,到最后她看别人一眼你都会生气,完全忘记了自己原本想要的,不过是能够靠近一点点而已。

    也是那一瞬间,我突然就想通了。

    人生苦短,喜欢上一个人不容易,为什么不趁着喜欢她的时候,趁着能靠近的时候努力地去靠近,获得以爱为名的快乐呢?

    即使她不喜欢我,又有什么关系。

    本来先爱上的人就输了,但是如果输得很幸福,又有什么关系。

    我当时脑袋和心里全都是一团乱,没来得及回答洛初凉的问题,不过她好像只是顺口客套一句,也没想着要我回答,笑着看了我一眼就又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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