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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溅出几滴黑墨水。
林朝依旧眸光平淡。
那曾是他少年时最喜欢的钢笔牌子。
它们随便一支都要小一万,拥有专属的灯光,专属的受众,被封在奢侈品专柜里供人欣赏。
以前偶尔路过玻璃展柜时会看到它。
不过还没看上几眼,贫穷和窘迫就催促他赶紧离开。
“她那么耀眼,凭你?也配!”
白珺嘲讽的话应时应景的响起来。
林朝低头,天鹅王还躺在地上奄奄一息。
曾经精致、昂贵、遥不可及的东西,现在也只是他脚边的垃圾。十几万又如何,跟路边小店卖十几块的笔没有区别。
抬脚踩上去,手工定制的皮鞋轻碾,极细微的一小声,它就迅速死掉了。
“荣盛集团近几年一直想开拓海外市场,碍于继承人路禾不愿才一直没去……”
“荣盛总裁路奕在外头情人一堆,私生子女没有十个也得有七八个,不知怎么着他非就看中了路禾。”
“那么多兄弟姐妹也没碍着路禾的事……”
王特助絮絮叨叨了一堆荣盛掌权人路奕的风流韵事,其实听在他耳里就只剩路禾、路禾、路禾、路禾——
林朝轻敛眉目,缓缓从椅子里站起来,望着死去的钢笔出神,像是兀自陷入沉思。
在钢笔掉下的过程中,他有无数个机会挽救它,继续让它当一支精致华丽的摆件,偶尔写写字就是最大的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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