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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凌有些半懂半不懂,望着谭玉。
谭玉温和看着她,语重心长解释:“你想啊,现在这种荒年,不只人吃不饱,动物也吃不饱。这些动物平时还能依山傍水自给自足,现在人都上山下水跟它们抢吃食,还各种猎捕它们,我估计啊,这场灾荒过去,动物也没剩多少了。你再去深山里把野兽都赶下来,那它们岂不是在这一带要灭绝了么?到时候,这边的生态环境可就不好了。”
萧凌渐渐懂了些。
虽然,这“生态环境”,是从未听过的词儿,但谭玉讲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总之,就是人和野生动物最好都能活着。
对于这一点,萧凌也不反对。
甚至是支持的。
毕竟,条件允许,谁不希望身边山清水秀、人与大自然更和谐?
只是——
“那要怎么帮他们?”
谭玉想了想,咬牙:“我努力一点,多挣点钱,买粮食。”
好在,现代的粮食倒也不贵。
尤其,这时代的人能有口吃的就不错了,也不挑口粮质量的好坏。所以,完全可以买最便宜的米。
谭玉有千万年的写文经验,现在写文早已能信手拈来,写起来快、质量也好,挣的钱其实也是很多的。
虽然,因为有快穿系统在中间赚差价,钱的购买力少了很多,但如果纯买米买面,努力一点,还是可以养活附近村庄的人的……吧?
唔,不是“吧?”,是“一定”!
谭玉握拳:“放心,交给我,我一定可以的!”
其后,她开始了更勤奋的码字之旅。
不断码字、不断赚钱、然后不断买粮食,成了谭玉的日常。
萧凌,则负责帮忙把粮食运送到各人家里。
这就跟古代侠士劫富济贫差不多,只不过,她们没“劫富”,光“济贫”了——只把那些粮食全扔给人家里。
明明做好事,却在偷偷摸摸。
谭玉和萧凌觉得还蛮刺激的。
尤其是萧凌,更是从未有过这样的经验,兴奋得很。
谭玉笑眯眯,问萧凌:“开不开心?”
萧凌莞尔一笑:“开心。”
当然开心。
以前每天奔忙搏命,也不过是为了一日三餐的果腹。
现在,虽然也是各种奔忙,甚至还是偷偷摸摸的,但是,却是为救人,做好事啊。
这种莫名的成就感,让她踏实且安心。
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开心。
看她开心,谭玉也开心。
做这种事,谭玉本就充实开心,现在见萧凌开心,就更开心了。
开心加倍,说不出的舒心惬意。
就这么着,两人充充实实、忙忙碌碌,一路帮着众人,竟将饥荒那三年撑了过来。
而相应地,谭玉挣的钱也越来越多。
等饥荒过去,两人也就不用再忙活了。
毕竟,这些人虽救过萧凌,也都是人命,所以在生死之时可以救一救,但也不都是什么好人,不值得一直帮。
所以,谭玉和萧凌便丢了众人,重新开始惬意的二人世界了。
那刘姨之后确实也没敢说关于谭玉的事。
尤其,这两年家家户户都得了莫名其妙的粮食,都藏着掖着各种做贼一般,平时说话就更小心了。轻易不肯唠八卦家常,唯恐把家里有神秘粮食的事给露了出来。
因为,一旦那事露出来,就可能惹祸呢:
一来,现在国家不准许家里私藏粮食。全国缺粮,交公粮都不够呢,怎么能私藏粮食?这抓到了可是要被批判的。
二来,自古,大家都讲究个“闷身发大财”,就是因为人心难测。如果别人知道自家有了莫名的粮食,肯定要上门来偷啊威胁举报啊什么的,总之,非把这粮食给榨走不可。
所以,家家都有莫名其妙掉落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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