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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了什么?”
跛叔回想着,“他今日穿了一身祥云瑞鹤的妆花织金白地圆领袍子。”
他说着,顺口评价道:“梁公子出身商贾,却没有市侩的样子,举手投足看着也贵气,当真是好教养。”
越萧昨日见过梁信,确实气质不俗。
不俗的人眼下已经坐在越朝歌身旁,和她一起用膳,不多时便要一同前往书房,共同修缮血玉。
越萧心口涌起一股沉闷,有一瞬间他干脆想,血玉修不修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或者不修也行。
越萧加快动作,接过跛叔手里的玄服放回立柜里,选了身金鹤扬羽的深蓝紫袖襕衫出来。腰间避开伤口,他束了条紫金咬玉的革带,如瀑青丝披在肩上,又挑了柄黑紫玉鹿角簪簪在发间。
他没这么穿过,也从未和人比过容色穿着,以至于他问跛叔说“我和连澜谁好看”的时候,跛叔瞠目结舌。
毫无疑问越萧是更好看的。
越萧得了跛叔的肯定,便以如此装束从旁骛殿走出。来往侍女仆役都把眼睛粘在他身上。就是连澜偶然看见,也目不转睛,手渐渐扣紧了腰间的长刀。
越朝歌正在用早膳,她正念着越萧也该来了,一抬眼,便见一抹仙然的身影踩着晨曦走来。
朝阳温柔的光线被窗格剪碎,映在他身上。越萧身姿笔挺,紫金咬玉的革带把他衬得腰臀紧翘。加之他气度翩翩从容,眉眼生得冠绝古今。越朝歌提着筷子,一双美目写着惊艳,不错眼地看着他走近,落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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