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寺中拜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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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大方,让别人的彩头怎么出?就觉得有些不妥了,就劝他“马兄,你二叔走南闯北的,还记挂着你的学业,给你带笔墨纸砚,他的一番心意,拿出来当彩头却是不妥。”
马聪愣了一下,想想也是,就算自己不爱这个,也不能拿出来当乐子给输了去,就改了口“那我拿一只狼毫笔吧。”狼毫笔锋弹性好,黄中带红,光泽十足,润湿时笔尖透亮,呈淡黄色,一般是由黄鼠狼背部或尾部的毛制成的,比较珍贵,而且不容掉毛,很是耐用。
像他们这个年龄的学子,用的毛笔普遍是紫毫笔或鹿毫笔,笔锋比较尖锐又比较硬,一只笔用不了多久就会秃头,得常常换新毛笔用。
赵保国用的就是紫毫笔,这种笔是由野兔毛制作的,用不了一个多月就得再换一个新的,毛都秃了没法儿写,他倒也挺眼馋狼毫笔的,不过太贵了买不起。可想要夺得马聪拿出来的彩头?那还是洗洗睡了吧,他自己的诗才也就马聪那种程度了,除非天上下红雨,要不然这魁首怎么着都轮不到他头上。
于是他很识趣的退出,表示不参加这个,李泽就道“今日难得一聚,赵贤弟何必害臊,都是读书学子,相互交流学问只有好处。”
赵保国一脸苦逼“李兄多虑了,不是在下不给面子,实在是……实在在下诗才有限,还是不拿出来丢人现眼比较好。”
李泽有点不信,只觉得赵保国是在谦虚,不免又劝了几句,林栋笑了笑才给他李泽解释“泽兄不用不信,恒弟…他才学倒是优越,但诗才上确实是短处,连我们夫子都没少骂他不出息。”
李泽半信半疑的,表面倒是信了,道“那赵贤弟做个裁判吧。”总不能不参与了。
赵保国欣然同意了,他是不会做,但被林夫子抓着背了不少,看了不少,鉴赏力还是熏陶出来了,一首诗好不好的,还是能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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