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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耳朵,毛发不及时归芜的柔顺,毛色也比不上时归芜的白,眼睛也没有人性般的灵动。

    比起时归芜的原形略逊一筹,当然在时归芜眼里那兔子哪哪也比不上自己,在赵子眷眼里自家的兔子当然是可爱的。

    这只兔子是赵子眷因为眼馋好友家的兔子,自己照着买的勉强可以称之为同款的宠物。

    至于为什么不是长耳朵的垂耳兔,他倒是想买和应闻昀一样的兔子,但找来找去根本没有一模一样和时归芜原形一样可爱的。

    光找垂耳兔吧,不是毛色不够白就是眼睛不灵动或者不是纯粹又漂亮的红,找普通兔子吧,又没有长长的耳朵,总之总有不如意的地方,最后不得已挑了现在这只。

    至少这只眼神是最灵动的,毛发大小是最接近的,也是最可爱的。

    赵子眷给自己的小宠物取名叫团团,前不久刚买到,今天来应闻昀家就顺便带过来炫耀一番,表示自己也是养兔之人根本不用羡慕好友了。

    赵子眷生怕自己的宝贝宠物摔疼了,连奔带跑地过去把兔子抱起来,回头道:“这是团……”

    话语顿住,看着受了委屈的时归芜,赵子眷顿时心生一计,决定再帮自己的好友一手,这样好友晚上就不用孤苦伶仃地睡书房沙发了。

    既然好友会养宠物,说明小少年也是喜欢宠物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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