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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卧室连着阳台,更小一点,只有一张小床,和贴着墙的半面衣柜,床旁边的地毯上散落着拼图,是洛钦送的那个,他看了一下,零零碎碎拼了不到四分之一,应该是林知夏自己拼的,旁边几辆撞在一起上演车祸现场的玩具车才像是出自林可爱之手。
林知夏去冲了个热水袋先放到被窝里暖了一会儿,之后才动作轻缓地脱掉可爱的外衣,把小家伙放到被窝里,揶好被角,亲了亲睡梦中的宝贝,而后才想起来,洛钦还在这里。
想到他一直就站在旁边,不动声色地看着他照顾小家伙,林知夏有些尴尬。
好在洛钦没多说什么,只是看了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去了。”
林知夏站起身来,“我送你下楼。”
“不用了,你早点休息吧。”
林知夏摇头,“楼道没有灯,还挺陡的,经常有人摔跟头,我送你下去吧。”
洛钦说不过他,便由着他跟在自己身后下了楼,送到楼下,林知夏打了个哈欠,问他,“你记得路吗?”
洛钦点头,林知夏困得又打了一个哈欠,洛钦看着他,“你回去睡觉吧。”
“嗯,”林知夏确实太累了,不跟他多说了,“再见。”
回到家中,林知夏梳洗完毕,突然想起来阳台上小家伙的毛衣还没收回来,就去阳台上收衣服,无意间往楼下瞥了一眼,发现洛钦居然还没走,站在路灯下抽烟。
林知夏一时有些愣住,他见过的洛钦一直都是那么骄傲又优越的,第一次在他身上看到了落寞。
在他向下看的这一刻,洛钦似乎感应到了什么,抬起了头。
林知夏下意识地缩了回去,然后迅速回了房间。
第二天大早醒来,林知夏拆开了昨天洛钦带来的包装盒。
他给可爱买了一件黑色小斗篷还有一双黑色小皮靴,那件小斗篷特别精致,都不用摸,只看上去就知道质感肯定非常好,跟他自己买的一堆衣服放在一起,有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林知夏心里酸酸的。
林可爱现在有两个爹了,一个巨有钱,一个巨寒酸。
他一面很高兴洛钦可以带给林可爱更好的物质条件,另一方面又为自己做不到而恼火,幸好洛钦现在没有抢走他的意思,可即使这样,林知夏心里还是发慌。
总是忍不住要跟洛钦比较,越比较越觉得自己没有胜算。
可爱坐起身来,看到他爸对着衣柜发呆,揉着眼睛叫他,“爸爸!”
林知夏转过身来,“宝宝醒啦。”
林可爱继续揉眼睛,林知夏帮他穿好毛衣,然后抱着他站到衣柜前面,“看,这是洛叔叔给你买的衣服。”
听到洛叔叔三个字,林可爱眼睛一亮,然后开心地伸出软软嫩嫩的小肥手去摸衣服,甜甜地说,“好漂亮!”
林知夏本来因为贫富差距在泛酸,可是看可爱开心他也挺开心,没什么能比得他开心更重要了。
“那今天穿它好不好?”
“不!”林可爱脸别过去,小手一挥,“今天穿兔兔!”
他口中地兔兔指的是林知夏上个月给他买的一件白色小棉袄,帽子上有两个毛绒绒的小耳朵,林可爱非说是兔子耳朵,因此给小棉袄冠名兔兔。
林知夏得意了,他用力地亲了一下林可爱,“好,今天穿兔兔。”
而在他自己的衣柜里,多了一件卡其色的风衣,风衣版形特别正,布料看上去就很名贵,跟收银的妹子看的那些模特走秀时穿的衣服似的,不像他自己买的那些衣服,穿不了几天就得起球。
不过这么好的衣服,林知夏是没有场合穿的,只能挂在衣橱落灰。
很快,林知夏就迎来了穿这件衣服的场合。
洛钦去小餐馆很频繁,频繁到林知夏这几天都开始关注财经新闻,因为他怀疑洛家是不是要垮了,洛钦才这么闲,可是新闻上洛家依旧蒸蒸日上,并且把这样好的态势全全归功给洛钦,而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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