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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能将这种新鲜感完全冲抵。
虽说偶尔,也会有些担忧——譬如说,现在原著里的故事还没完全开展,若是以后,她真如书中所写的那般惨死可如何是好?又譬如说,若是真的要在这里待一辈子,待到白发苍苍,步履蹒跚,一生一世永永远远都回不到现代,那可如何是好?
每每此时,阮芸就会逼着自己把这些念头,姑且压在心底,她劝慰自己——说不定,自己遭遇了车祸之后,就像小说里写的一样变成了植物人,而执笔这个故事的糟糕作者,则会在结尾神来一笔,哦,原来这一切的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春秋大梦。又或者,指不定哪天就穿越回去了。再说了,能有这样的经历,也算是相当相当难得的人生体验吧?
她才二十四岁,算上古代这一年,也才二十五。她乐观,尚还笃信自己是幸运的,对于日后如何,又会否沦落到相当悲惨的处境,她全无概念。
眼下的阮芸又偷偷摸摸地从后院里溜了出来,她手里拎着个小钱袋,里头装着些细碎银两,为的便是赴一会儿的街边博戏之约。
阮芸上学时,成绩不错,属于不必如何刻苦,也能得到不错的分数的好学生。这样的人,有小聪明,便是面上不显,故作谦逊,也不会放过能卖弄聪明的机会。而自从来了宋朝,阮芸便如同绝大部分汴京子民一般,对这博戏着了迷。时日久了,她也有了三两赌友,而最和她称得上棋逢对手的,则是个名呼辛四郎的小哥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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