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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性命。”
黑衣人竖起耳朵一听,的确是穿堂风,便放下刀,拿出自带的一根蜡烛,用火镰点燃,显然有备而来。
烛光乍亮,魏采薇眼睛受不了,下意识的闭上眼睛,过了一会,适应了光亮,睁开眼睛,“是你?”
居然是锦衣卫的周小旗、已故陈千户的手下。
也是在陈大郎被割喉之后,疯狂抓捕汪大夏、跨越宛平、大兴两个县、引起锦衣卫和北城兵马司当街互殴的那个小军官。
魏采薇记得他,因为汪大夏跑到顺天府衙门敲鸣冤鼓的时候,也是周小旗放冷箭,意图将汪大夏当场射杀!
幸亏那时候魏采薇一心牵挂死鬼老公的安危,没有像其他路人那样只顾看热闹。她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发现周小旗使坏,于是大呼小心,帮助汪大夏躲过了冷箭。
这个周小旗是陈千户手下的一只疯狗,见人就咬。
他那晚差点射杀汪大夏还不够,后来陈千户暴亡,他以为是在顺天府衙门喝了一杯茶的缘故,再次带人去围堵顺天府尹王王泥鳅,又和顺天府衙门的武都头等差役打起来了。
因而魏采薇记得他的脸。
“既然你还认出我,就应该明白我潜入到你家里,肯定不是为了求财。”周小旗在罗汉榻上摆开一副精巧的刑具,说道:
“陈千户父子的命案虽然归锦衣卫管,但是陆指挥使不让我碰这个案子,说我太冲动。就把案子交给了乳臭未干的陆英,哼,听说陆英是他的私生子,顶着远方侄子名义在锦衣卫混饭吃。陆大人以权谋私,想给私生子一个破案立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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