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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女儿沦为官奴被发卖。
陈千户念及同袍和亲家的情分,出了五十两银子将姐妹两个卖下来,安置在乡下田庄里,说会供养她们一生。
官奴是贱籍,良贱不能通婚。长姐和陈大郎的婚事当然作废了。
寄人篱下,长姐有自尊,学农妇养鸡织布,努力靠双手养活自己和妹妹。
有一天,前未婚夫陈大郎带着姐妹们急需的米面粮油盐来到庄子,他的小厮牵着魏采薇的手去逛集市,到了傍晚才回来。
此时陈大郎已经走了,长姐蹲在河边清洗床单。
魏采薇只有七岁,懵懂无知,她兴奋的跑过去,“姐姐!我给你卖了好多好吃的!有虎眼窝丝糖,我一个都没偷吃,全都带回来了!”
对于一个才七岁的小女孩而言,半年都没吃糖了还能抵抗窝丝糖的诱惑,需要多么大的自制力和对长姐的爱。
长姐紧紧的抱着她,喃喃道:“我想……走,可是我走了,你怎么办?”
魏采薇不明所以,说道:“自是姐姐去那里,我就去那里。”
长姐说道:“你不懂,你还那么小,姐姐要保护你。”
之后,陈大郎每次来田庄,小厮都会带着魏采薇出去玩,直到姐姐突然发胖,肚子变大了,陈大郎从此消失,家里却突然来了一个婆子,日夜监视姐妹,不准她们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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